三礼学
《周礼》、《仪礼》、《礼记》通称“《三礼》”。《三礼》不成于一人一时,性质也不尽相同,《周礼》旧题《周官》,是讲官制的书,王莽时才更名为《周礼》;《仪礼》初名《礼》,或称《士礼》、《礼经》,是古代贵族礼仪的汇编;《礼记》则通称《记》,是对《礼》的说解或对礼义的阐发,因此,汉人并不将这三部书相提并称,也没有“《三礼》”之名。到东汉末年,经学大师郑玄为《周礼》、《仪礼》、《礼记》作注,于自序中云:“凡著《三礼》七十二篇。”自此始有 《三礼》 之名。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相传周公曾“制礼作乐”,孔子也以礼乐教授弟子,历代帝王则几乎都以“礼治”相标榜,因此,古代礼制之周详,世所罕见。《三礼》之学以礼法、礼义为主要内容,是中国古代礼乐文化的理论形态,历来为执政者和儒家学者所看重,在唐代,《三礼》即被列入“九经”,至宋又被列入“十三经”,成为官方经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礼是中国最重要的文化范畴之一,它所涵盖的内容也极广泛,举凡典制、职官、兵刑、财赋、祭祀、婚丧、聘迎、宫室、服饰等等,几乎无不可包容于其中者。在封建社会中,礼具有鲜明的等级色彩,孔子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玉帛钟鼓只是完成礼仪的道具,它们的存在与变化,以及人物的进退揖让,主要是要体现礼的等差。这种等级之礼并非只有政治色彩,它同时又投射出强烈的文化色彩,从中可以看到古人的思维模式、行为方式,以及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