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文化的社会功能·大一统的精神支柱·宗法文化的认同
可以说,礼和仁是儒学思想体系中两个最重要的概念。世所公认,礼为孔子所因,仁为孔子所创。孔子开创了以仁释礼的新传统。使礼这一外在的强制性的礼仪规范制度化为内在的自觉的道德意识了。自汉以后,儒学成为了官方的意识形态,于是儒家的以礼和仁为核心内容的道德意识也就政治化了,儒学思想为其服务的中央集权政治也赋有了道德化的色彩。政治的道德化和道德的政治化,可以用来概括儒学思想的基本特征。
人与动物之间的最大的区别,在于人具有自觉的意识。因此人的绝大部分活动,尤其是那些有重大意义的社会活动,都是在人的意识或观念的支配之下进行的。历史与文化是一条永恒的河。人的思想观念便是其源头活水,它支配着人的行动。每一个成熟的人或民族都从一套先验的思想框架来观察他人和周围的世界。自然而然地,人们也就依据这些思想观念而生活,而求发展。这一套先验的思想框架是指人对人生、对社会和自然的最基本的看法。它最终演变为人的世界观,是人们用以观察、思考世界时所取的思想路向。因此,这种先验的思想框架也就为他在外在世界的一切活动设置了既定的模式。事实上,某种既定的思想框架可能不符合或不能解释外在的世界,于是,人们就有可能部分地修改、甚或抛掉这一思想框架。但这种工作也是以一定的思想框架为其前提或参照物的。总之,人们在外在世界中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以一定的思想框架作为他们行动之前的一种绝对的思想预设。这类的思想框架实际上就是人的思想和行为的最终的价值依据。人们就是根据这一价值依据来观察社会、人生,来审视人生的意义、社会的价值,来决定自己的言行。
上述情况对于个人来说是如此,对于一个民族来说也是如此。比如对于中华民族来说,自汉以后,儒家思想在历史上就是统治者、知识分子或一般中国人观察、评判人和社会的终极性的价值标准。儒学的基本观念已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土壤中扎下了根,成为了绝对的、普遍的价值观念。
儒学思想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其思想形式虽屡经变化,但其实质应该说仍是一以贯之,始终不变的。它可以从礼和仁这两个最基本的观念得到阐述。
礼
礼是具有历史性的政治和思想范畴,其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早在氏族社会时期,礼就已存在了。但在当时,礼只不过是一种风俗习惯,即各种与人们的生活相关的礼节仪式,所以它并不表现为一种社会制度。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这些礼节仪式已逐渐成了人们社会生活中习惯性的行为模式,它们也就相应地成为了民风民俗,构成了一种无形的社会规范,对人们的言行也就有了一定的约束作用。进入阶级社会后,礼逐渐成为权力的标志,如祭祀权成为最高的一种权力,称之为社稷权。祭祀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庶人不得参与祭祀活动。人们的权势地位一般可以通过礼仪形式表现出来。在西周时期,礼已发展成为一种既定的政治制度。据文献记载,周代已有成文的礼仪规定。《诗经·小雅》有“以恰百礼,百礼既至”的记述。《国语·周语中》载,晋随会聘于周,“归乃讲聚三代之典礼,于是乎修执秩以为晋法”。
周礼是建筑在宗法血缘基础之上的,有上下等级、尊卑长幼等明确而又严格的秩序规定的政治礼仪制度。它是在对原始礼仪的改造制作的基础上,予以系统化、扩展化,而确立起来的。以血缘父家长制为基础的等级制度是这套法规的核心,而分封、世袭、井田、宗法等政治、经济体制则是它的延伸和扩展。在宗法社会中,严格的礼仪制度起着维护整个社会的生存和活动、确立社会秩序、规范人们言行的重大作用。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正是周代礼仪文化的继承者。
章学诚曾说“孔子之大,学周礼一言可以蔽其全体”(《文史通义·原道下》),道出了孔子与周礼之间的传承关系。孔子一再强调自己是“述而不作”,向往周代的礼仪制度,“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孔子自觉地要维护周公所制订的那套礼仪制度。但孔子的生活年代礼乐制度已开始衰败。臣杀君,子杀父,“邪说暴行”不断发生。如公元前607年,晋赵穿杀了晋灵公,公元前548年,齐崔杼杀了齐庄公。又如公元前559年,卫献公被赶出国外,晋师旷曾议论说:“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纵其淫?”(《左传》哀公十四年)公元前510年,鲁昭公被三桓(季孙、叔孙、孟孙三家)赶出国外后死亡,晋史墨也议论说:“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谁矜之? 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孔子认为,这些议论就是鼓励杀君杀父、犯上作乱的“邪说”。他曾感叹道:“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礼坏乐崩”使孔子痛心疾首,“觚不觚,觚哉”,“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反映了孔子对礼仪形式的维护。但另一方面,孔子又深切地感到,周礼的一些内容已不合时宜了,应当进行改造。孔子对礼的改造是多方面的。
孔子重视礼仪的形式,但更为重视礼仪所反映的精神内容。把这种精神内容视为礼的根本。他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论语·阳货》)这就在提醒人们不要使礼流于形式,而要注重礼的精神。要使礼仪的外在形式和其反映的精神内容这两者完美地统一起来。礼的内容要寓于形式之中,而礼的形式又要充分地反映其内容。孔子对礼的这一阐述已揭示了对礼改造的新方向,即给周礼奠定理论基础。
要恢复周礼,首先就必须正名。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正名的具体内容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即处在君的地位就应当具备君这个名称所规定应具有的品行,得到君这个名称的人所应有的对待;处在臣这个地位的人就应该具备臣这个名称的人所应有的品行,得到臣这个名称的人所应有的对待,如此等等。循名责实,社会的动荡、混乱的局面就会终止,而出现和谐、安定的秩序。孔子的正名思想在后来的封建社会中就演变为“名教”或“礼教”。
孔子对周礼的改造还表现在他强调要使礼治德教与政令刑罚相辅而行。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政令刑罚虽能使人们避免违反周礼的言行发生,然人们并不自觉地具有羞耻的意识,所以犯上作乱的事仍有可能再次发生,而用道德礼仪教化百姓,则能使人们在道德动机上归于纯正,人们的言行也就自然而然地符合于周礼的要求。孔子强调德治教化的思想后来成了儒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的侧面。这也是儒学极易为一般民众接受的真正原因。儒学很少摆出像法家思想家所经常表现出来的冷酷、狰狞的面目。儒家,尤其是孔子,始终一贯地强调要“爱人”,要做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子为政,焉用杀”,要求为政者要“宽则得众,惠则足以使民”,“其养民也惠”,“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儒家重视从道德意识上来强化周礼对民众的统治,所以它虽维护纲常名教,但也易为百姓乐于认同。因为儒学强调“修文德以来之”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儒家反对野蛮、残暴、赤裸裸的压迫与剥削,这是儒学能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发生极大作用的实质之所在。
仁
世所公认,孔子对周礼的最大的改造,在于他以“仁”作为礼的内容。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他认为,一个不仁的人是不能真正理解和实行周礼。仁是一种自觉地实行周礼的道德意识或道德境界。以仁释礼,也就是用道德教化来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周礼在现实生活中所起的维持社会稳定的社会政治作用。所以孔子讲仁是为了释礼。仁的根本目标就是要恢复和维护周礼。所以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约束自己的言行以符合周礼的规范就是仁。周礼是建筑在宗法血缘制度“亲亲”的基础之上,所以儒家仁学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在提倡孝、悌这两种最基本的品德。“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孝悌是仁的根本。所以孔子的弟子有若概括孔子的仁的思想实质时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同上)后来孟子也说“亲亲,仁也”(《孟子·尽心上》),“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事父孝,事兄敬,是宗法社会中对家庭中每一成员的基本要求。国家和社会是家庭的延伸和扩大。所以中国人历来就有家天下的观念。天下为一家固然是大一统思想的渊源。但另一方面,它也充分反映出了人们把处理家庭关系的伦理准则放大、延用到社会、国家的宗法社会的强烈倾向。于是,事父孝和事君忠是统一的,族权和政权是统一的。孝于宗族长辈,就是忠于国家朝廷。就这样,儒学思想就通过充分反映宗法血缘关系的孝弟这两个伦理范畴从纵横两个方面重新建构起了宗法等级制度。孟子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孟子·离娄上》)《大学》则云:“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后世儒学思想的通义,并成为了中国政治文化的核心观念。这些思想应该说都渊源于孔子的仁学思想,它们也都充分地反映出了传统中国的浓重的宗法文化的特质。
周礼本只是一种外在的制度层面的强行规定。任何制度层面的东西都不过是某种更基本的价值观念的结果。一般说来,社会的政治制度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到加强。一是从外在方面,即认为自然、社会及人类均由上帝所创造的。上帝扬善惩恶,以维护某种良好的社会制度的存在和延续。另一方面就是孔子所首先倡导的,以人内在的道德自觉作为维护某种社会存在的基础。这表现在儒家的仁学思想上就是孔子反复强调的,为仁由己而不由人。他认为,具有仁的德性的行为是自觉的、能动的。他说“仁远乎哉? 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又说:“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 我未见力不足者。”(《论语·里仁》)仁是一种自觉的道德境界,只要努力人人都能达到此种境界。而实行仁的方法又是很简易的。“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 雍也》)。能从身边的琐碎的小事做起,能做到推己及人,这就可以达到仁,而无需懂得高深莫测的大道理。只要主观上愿意,有实行仁德的自觉性,人人都可身体力行仁德。就是这样,孔子便把周礼这种外在的强制性的等级制度,通过仁的德性修养,完全变成了一种内在的道德自觉,一种内在的心理欲求。儒家仁学思想的这一重要方面,是任何一种能作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思想体系所必需的。因为它既能起到维持现存社会的安定、团结的作用,又能避免由于运用僵硬的强制性的手段而引起的社会冲突、混乱,从而给广大人民一种心理上的慰藉和满足。但也正因为儒学思想起着这种作用,所以它反过来也给人们的心灵套上了重重的枷锁。儒学思想中的纲常名教也就是通过这种途径成为了约束人们言行的观念上的重负。它的消极作用并不仅仅在于约束了人们的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它桎梏了人们的心灵。儒学重视人的内在的道德修养,而不诉诸于外在的超越性的上帝,这就使得中国思想文化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于以神学为核心内容的西方思想文化。孔子没有把人的道德情感引导向外在的崇拜对象或神秘境界,而是把它消溶在以亲子关系为核心内容的人际关系之中。这就是为什么西方的文化充满着基督教神学的神秘色彩,而中国的传统文化则完全沉浸在人文主义的浓烈的氛围之中。这种极富人情味的人文主义思想体系完全能够满足宗法性社会的一切需要。这也足以能说明,为什么儒学思想在历史上能成功地抵御外来宗教的强有力的渗透。
孔子的“我欲仁,斯仁至焉”的思想,为周礼奠定了内在自觉的道德意识的基础,从而也就为儒学思想和整个中国的政治文化找到了一个进一步发展的出发点。正因为如此,孟子才说出了“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这样的话,并进一步发展出了“尽心、知性、知天”这样的命题。也因为如此,《大学》才把齐家、治国、平天下归结为修身。《大学》中的基本思想,宋儒曾概括为“三纲领”、“八条目”。所谓“三纲领”包括“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八条目”包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又指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意思是说,修身是“三纲领”、“八条目”的根本。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要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做到自觉地维护封建秩序。可以说,至此封建宗法主义的政治哲学、伦理哲学也就完备起来了。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学思想,应该说是完全适合于建立在宗法社会基础之上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统治的。但孔孟在世时,他们的学说并未被当时的统治者所重视。其主要原因在于儒家思想的温文尔雅、文质彬彬的外表与充满着刀光剑影、以实力称雄的春秋战国社会相去甚远。而且儒家思想富有较多的理想色彩,不具备如法家所具有的为建立中央集权的可操作性的理论和手段。秦汉大一统的局面是借助于法家思想形成的。但法家思想仅足以夺天下,而不足以守天下。于是儒家思想便成了统治者的最佳选择。
宗法文化认同
诚然,董仲舒的儒学思想与先秦儒学有一定距离。但在董仲舒等人的努力推动之下,意识形态儒家化的运动毕竟是完成了。儒学文化是中国宗法思想文化的典型的表现形式。中国的宗法社会需要儒学来为其服务。儒学定于一尊,在实质上也就是向宗法文化的复归或认同。从此儒学的统治地位大体上得到了保障。李唐王朝有意和老子攀亲,以抬高道教的地位,但儒学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地位却并未动摇。据史书记载,高祖李渊“颇好儒臣”。武德元年(618 ),首先恢复学校,“置国子、太学、四门生,合三百余员。郡县学亦各置生员”(《资治通鉴·唐纪一》)。又如唐太宗在贞观二年(628)对诸臣说:“朕今所好者,惟在尧舜之道、周孔之教,以为如鸟有翼,如鱼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暂无耳。”(《贞观政要·慎所好》)即使在外族入主中原的时候,儒学的独尊地位也并未受到影响。如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以儒家思想作为统治人民的工具,认为“佛非中国教”,赞同“孔子大圣,万世所尊”宜先祭祀的主张。神册三年(918)五月,在上京“建孔子庙,诏皇太子春秋释奠”(《辽史·义宗倍传》),第二年(919)八月,亲谒孔子庙。又如金朝历代统治者大都敦崇儒学。金熙宗确定孔教为治世之道。元朝统治者也大力提倡孔孟之道。武宗至大元年(1308)诏加号孔子曰“大成至圣文宣王”。仁宗皇庆二年(1313)六月,以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司马光、朱熹、张栻、吕祖谦以及许衡一批著名理学家从祀孔庙。十月,中书省臣终于奏准实行科举,以经义取士。
儒家思想作为大一统的精神支柱,其作用不仅仅表现在它已成为了官方的意识形态为维护大一统的政治局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而且其作用还表现在儒家思想已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主干,成为了绝大多数中国人信奉的基本的价值观念,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充当判定统治者和普通人们的言行的价值标准。儒家宣扬的自强不息,积极向上,锲而不舍的顽强精神,积极入世、以天下为己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境界,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士可杀、不可辱的民族气节,箪食瓢饮、先义后利、不与民争利、“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的义利观,……在中国人民的精神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对抗拒外侮、维护中华民族的独立、尊严起着主导的作用。
但作为儒家思想核心内容的“纲常名教”思想在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竭力倡导一种片面的依附服从的关系,它重义务、不重权利,重群体、不重个人。这就严重地扼杀了中国社会前进的动力,使中国古代社会处于长期的停滞状态之中。儒学取得独尊地位之后,孔子成为了圣人,儒家的典籍成为了神圣的经典,孔孟的学说被奉为不可移易的绝对的信条,遂使儒学思想日益僵化。于是儒学在历史上也就愈来愈成为束缚人们思想的桎梏,使人们的思想趋于封闭、保守、狭隘、教条、内向。儒学取得了经学的形式之后,重正统、斥异端,这就限制了儒学自身发展的种种可能性。当然在历史上,儒学也吸收了佛学的某些思想成分,但这一吸收过程是以近一千年的历史为其代价的,这也正反映出儒学固步自封、不善于吸收、消化外来文化优点的弊病。近代以来,在西方文化的强烈冲撞之下,儒学思想体系弊端丛生,它已没有生命力来调整自己,以吸收对自己有利的新的思想成分,所以儒学不得不退出中国的历史舞台。无可否认,儒学思想中的某些思想成分可以为现时代的人类服务。但作为一个思潮来说,它的历史使命已经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