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道统—理想“中国论”·“中国”正统·道统之基

一儒家道统—理想“中国论”·“中国”正统·道统之基

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离不开其立足生根的中国之土;要了解儒学正统,首先要分析它所生长发育的文化生态。华夏文化与周边夷狄文化的差别,根源于其文化生态的不同。

儒学产生于黄河流域,是一种典型的农业社会文化,是农业经济、宗法—专制社会的产物。

温暖湿润的气候,疏松肥沃的土壤,水量充沛的河流,为华夏族的祖先提供了农耕经济的良好场所。大约7000年前的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遗址是一个很好的典型。这里处于泾渭平原的浐水之滨,物产丰富,气候宜人,成了原始部落的定居佳地,中华民族的摇篮之一。从这里发掘出来的小米、生产工具、带有各种刻画的陶器,反映了中国古代文明发展开端的成就。“自五帝以来,都邑之自东方而移于西方,盖自周始。”(王国维《殷周制度记》)因此,西安一带便逐渐发展为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中心。漳、滏流域的安阳,洛水流域的洛阳,及黄河之滨的开封等地,也都是当时最富饶的地区。

辽阔的中原大地,没有什么天然障碍,易于进行相互间的交流和统一国家的形成。然而它“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商书·禹贡》),南方炎炎千里,北有寒山飞雪。三面有山,一面临海,这种半封闭的大陆型地理环境,又对华夏地区与域外的交往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对于具有典型的东方特色而与西方文化迥然相异的儒学的形成,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众多的人口、有限的耕地,迫使华夏居民安土重迁,精耕细作。在《诗经》中有“十千维耦”、“千耦其耘”的十分壮观的农业劳动的场面描写。“禹、稷躬耕而有天下。”(《论语·宪问》)统治者必须“先知稼穑之艰难”(《尚书·无逸》),“王其萑耦”,“王往萑耦”,重视农业劳动,才能取得百姓的拥护而拥有天下。夏禹“致费于沟淢”(《史记·夏本纪》),周族的十世祖先古公亶父率众迁至岐山,“乃疆乃理,乃宣乃亩”(《诗经·大雅·绵》),精心组织农耕。

公元前十世纪,作为农业部族的殷人进入有文字可考的青铜器时代,他们铜、木、石器并用,广泛种植黍、稷、麦、稻。周人亦以农立国。他们奉农神后稷为先祖,高度赞扬后稷不分疆界,教民学习农耕技术。公刘继之,倡导农耕,“周道之兴自此始”(《史记·周本纪》)。土地实行国有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耕地常常按“井”字划分成九块,农奴在事实上而不是在法律上占有份地(私田)。他们必须首先在领主的公田上耕作,“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下》)。春秋后期,土地私有化的进程加快了,铁器、牛耕的广泛采用,选育嘉种、防治螟螣虫害等技术的推广,使中原地区的农业得到较早的发展并达到较高的水平。齐鲁地区的农业种植已实行一年两熟的耕作制,农业的发达,更加强化了人们的定居意识,以及对土地的眷恋。人们“早出暮入,强乎耕稼树艺”(《墨子·非命下》),“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王世纪·击壤之歌》)。广大农民用他们有力的脊梁,肩托起中国社会的大厦;发达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孕育了重乡恋土、和平自守的农耕文化,而与“朝山阳,暮山阴”、“随畜逐水草往来”的游牧文化以及商民经济发达、内外交往频繁的商业文化相区别。导致了儒学求实重民、乐天知命、平和中庸的特点的形成。

中国古代社会是一种典型的以血统关系为纽带的宗法—专制社会。中国最早的国家,是氏族部落之间的兼并战争的结果。黄帝在与炎帝、蚩尤等部落集团的征服战争中获得了胜利,统一了黄河流域的各部落。后经颛顼、尧、舜、禹直到夏王朝的建立,氏族部落酋长的权力不断向王权转化,对部落方国的征服与反征服的斗争亦未停止过。从夏到商、周,无论是在统治阶级内部还是在被征服的部落方国内,每一氏族就是一个军事系统,原始氏族血缘关系基本上未遭破坏地保存下来。统治者利用血缘关系的生理和心理基础,将氏族制逐渐发展成为宗法制。“由唐虞以迄于周,中间二千余年,皆封建之时代,而所谓宗法亦于此时最备。其圣人,宗法社会之圣人也,其制度典籍,宗法社会之制度典籍也。”(严复《社会通诠》译序)宗与族紧密关连,但有所区别。“族”指有血统关系的群体,其中没有主从之别。“宗”则指亲族中的尊者,有根本,主旨之意。宗法制度与专制制度紧密相联。古文中的“父”作,《说文》称:“父,巨也,家长率教者也,从又举杖。”它与金文“尹”字(写作)十分相近。 尹是掌权握事者,尹字加口,则是“口发为号”的君。这种从氏族转化来的专制国家,以农村公社为基层组织,借助于宗族的力量以加强社会统治,这是主张以孝悌为本、以忠孝仁义统治天下的儒家思想的社会政治基础。

孔宅古井

从夏、商、西周,直到清朝末年,中国社会经历了数千年沧桑,但相对封闭的大陆—海岸型地理环境、以农为本、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由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组织—家族是国家政权的基础这些文化生态的基本内容,却一直变化不大。它们是儒家道统的自然、社会基础,与儒家道统相互作用,互相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