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天祚命—帝王的承袭·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帝位传袭及清代储密制的建立
唐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经历了五代十国、宋、辽、金、元、明、清等政权的交替。
公元907年,朱温篡唐,建后梁。923年,李存勛推翻后梁,建立后唐。936年,石敬瑭借契丹之力,又灭后唐,建立后晋。947年,刘知远在太原称帝,后迁都开封,是为后汉。950年,郭威举兵,推翻后汉,建立后周。梁唐晋汉周,史称五代,共统治五十三年。
唐朝灭亡之后,除了定都于开封的五个短命朝代之外,在北方有北汉,在南方还有九个割据政权:吴、南唐、吴越、闽、前蜀、后蜀、南平、楚、南汉,史称十国。
代十国时期,国家四分五裂,迫切要求建立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国家。公元960年,后周禁军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夺取后周政权,建立了宋朝,定都于开封,历史上称为北宋。宋初统治者顺应历史趋势,极力推进统一全国的事业,先后灭南平、后蜀、南汉、南唐。公元978年,吴越降宋,献两浙诸州。979年,北汉平,终于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大分裂和百年来的藩镇割据,基本上统一了全国。
北宋历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共九帝,公元1127年,为金所灭。
宋高宗逃至南方,建南宋政权,统治淮河以南地区。后历孝宗、光宗、宁宗、理宗、度宗、恭宗、端宗、帝昺,共九帝。公元1279年,南宋为元所灭。
辽、金、元,是我国北方三个少数民族贵族建立起来的封建政权。
辽是以契丹族为主的政权。契丹人长期生活在东北的辽河流域。五代初,著名的首领耶律阿保机统一了契丹八部,任用汉人韩延徽等,对契丹的旧习俗与制度进行了改革,创立了契丹文字,发展农业生产,加快了契丹社会封建化和汉化的过程。916年,阿保机即皇帝位,建立契丹国,史称辽太祖,后历太宗、世宗、穆宗、景宗、圣宗、兴宗、道宗、天祚帝,共九帝,统治二百一十年,是北宋政权北边相对峙的政权,公元1125年,为金所灭。
金是以女真族为主的政权。女真族原名黑水靺鞨,长期以来居住在松花江流域。八、九世纪时,女真族属于渤海国;辽灭渤海后,又受到辽的统治。公元1115年,女真杰出的首领完颜阿骨打称帝,建立了金国,史称金太祖。后历太宗、熙宗、海陵王、世宗、章宗、卫绍王、宣宗、哀宗,共九帝,统治一百二十年。公元1234年,为蒙古军队所灭。
元朝是以蒙古贵族为主体的蒙汉等各族地主阶级的联合政权。公元1234年,蒙古军队灭金,占有淮河、汉水以北的半个中国。1271年,元世祖忽必烈定国号为“元”,1279年灭掉南宋,实现了元朝对全国的统治。
元末农民大起义动摇了元朝的统治。在这次起义中崛起的朱元璋于公元1368年在南京即皇帝位,建立了汉族地主阶级的封建专制政权,国号“明”,年号 “洪武”,并于同年攻占元大都,推翻元。明朝历太祖、惠帝、成祖、仁宗、宣宗、英宗、代宗、宪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光宗、熹宗、思宗,共十六帝,统治共二百七十六年。于1644年,为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推翻。
唐以后直至明的各朝各代,其皇位继承制度基本沿袭旧制,并无多少特别之处。倒是清代设立的储密制,较为特殊,故值得一书。
清是由原居住在东北辽东地区的建州女真建立起来的政权,前身是“大金”(即后金)政权,为努尔哈赤于1616年所建。1636年始改国号为清,1644年清兵入关,开始实行对全国的统治。
努尔哈赤死后,由其子皇太极继位。不过按努尔哈赤遗训,皇太极即位初期实行“八王共治”制度。皇太极虽有一汗之名,实际上无异正黄旗一贝勒,“有人必八家养之;土地必八家分据之,即一人尺土,贝勒不容于皇上,皇上亦不容贝勒,事事掣肘……”(《天聪朝臣工奏议》上卷)国家日常政务实际由皇太极与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三大贝勒共同掌管,所谓“按月分值”,国中一切机务,俱令值月贝勒掌理(参见《清太宗实录》),皇太极没有擅自决定军国大计之自由。为了消除发展君权的障碍,皇太极处心积虑地打破“八王共治”的政治体制。他不断削弱与自己争权的三大贝勒的权力,于天聪六年(1632),终于废除与三大贝勒“俱南面坐”的旧制,改为惟有他“南面独坐”,确定了“汗”的独尊地位。
清代秘密建储匣
清太宗皇太极死后,皇弟阿济格与皇长子豪格等争立,后来亲贵互相妥协,立了皇太极的第九子福临,即顺治帝。顺治死,遗诏第二子玄烨继位。这些事实表明清初统治者尚没有嫡长制的观念,也没有立太子的制度。康熙即位后,意识到立储是关系到清朝统治能否长期延续的重大问题,他说:“自古帝王继天立极,抚御寰区,必建立元储,懋隆国本,以绵宗无疆之休。”(《清圣祖实录》)他根据汉人立嫡长的思想和传统作法,于康熙十四年册立嫡长子允祁为太子,那时允祁只是一岁的婴儿,康熙说他“日表英奇,天资粹美”,殷切期望他为异日之孝子圣帝。哪知太子允祁长大后甚失康熙所望,于是废而立,立而废,并导致出现了康熙末年众皇子的储位之争,搞得康熙本人也是寝食不安,政局也有极大的混乱。
应该说,绵延二十年的康熙朝储位之争,是导致在这次争斗中获胜的康熙四子胤禛即位后设立储密制(秘密立储制度)的直接原因。夺嫡之争的严酷事实,使清世宗胤禛认识到建储问题对于进一步加强皇权的重要性,“建储一事,理宜夙定”(《清史稿》卷九,《世宗本纪》)。他敏锐地意识到,立不立储君是宗社大事,储位不定,不足以系国本,不预立或者明立太子,都可能重演先朝为争夺皇位互相残害的悲剧,因此采用了密建储位的办法。
雍正元年八月,他刚即位不久,即召诸王及文武大臣。谕曰:“当日圣祖因二阿哥(皇太子允祁)之事,身心忧悴,不可殚述。今朕诸子尚幼,建储一事,必须详慎,此时安可举行? 然圣祖即将大事付托于朕,朕身为宗社之主,不得不预为之计。今朕特将此事,亲写密封,藏于匣内,置之乾清宫正中世祖章皇帝御书‘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乃宫中最高之处,以备不虞,诸王大臣咸宜知之。”诸臣皆曰:“圣见周详,臣等遵议。”(王氏《东华录》,雍正三)随后令诸臣退,亲书应立太子名,各缄封锦匣收贮,留总管事务大臣掌之。从此以后,形成了清代的储位密建制度。雍正十三年八月已丑,清世宗死,王大臣请奉大行皇帝还宫。“庄亲王允禄等启雍正元年立皇太子密封”(《清史稿》卷一○,《高宗本纪》),遂奉皇四子弘历于当天即位,为乾隆皇帝。其合法性不容怀疑,既无辅助大臣的“僭越”,又无诸王拥戴的“威胁” ,一切政务均可独断。
由此可见,清世宗实行的皇储密建制度,确是限制和削弱王公旗主干扰皇权的切实措施。它最终停止了清初自努尔哈赤至康熙玄烨期间皇位更迭之际的继嗣之争,成为清代中后期的“家法”。它使建储大事完全操纵在皇帝一人手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诸王旗主结党夺嫡的火并争斗,使皇位承袭能够比较安稳地进行,对中央集权的连续和稳固具有一定的保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