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文化·从“百家争鸣”到儒术“独尊”·秦朝的方士和儒生

齐鲁文化·从“百家争鸣”到儒术“独尊”·秦朝的方士和儒生

秦始皇以席卷四海,并吞八荒的雄心建立了一个空前统一的大帝国,但对建国后用什么思想治理国家,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秦曾设博士官,包括阴阳家、儒家在内的诸子百家均可立为博士。但就总体而言,秦国原有的法术思想、齐的阴阳五行学说和鲁的儒家思想为影响最大者。

天下甫定,秦始皇便忙于确立名分,以为不如此则“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史记·封禅书》)。他急需一种理论为其统一天下作出合理的解释,这恰为齐的五德终始说提供了实现自身理论价值的良好时机。邹衍的五德终始说把前朝之衰和新朝之起与五行相克过程附会,而秦始皇也深信“凡帝王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于下民”(《吕氏春秋·应同》)。二者一拍即合。当齐人以五德终始之道上奏时,始皇便立即采用。《史记·秦始皇本纪》说:“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齐国产生的五德终始理论成了秦朝制定政策、制度的基础,影响到秦代社会的各个方面。

秦国原来僻处内陆,齐国东部的大海对秦始皇极具吸引力;为了巩固统一,他更需亲巡四方,周览天下。因此,东方齐地便成了他巡行的重点。秦始皇在统一后十几年中的几次大巡行,“除了在今浙江绍兴登会稽山,纵望东海以外,主要的海上活动,是在琅邪台、成山角、芝罘,以及昌黎的碣石山四个点”(王仲荦:《㟙华山馆丛编》)。 这四个点中的三个都在齐地。至高无上的权力,空前辽阔的疆土,加上神秘莫测的大海,诱发了秦始皇对长生不老的渴求。为迎合秦始皇,海中有“大神”、入海可求仙的神话便应运而生。为求不死之药,秦始皇曾多次派人入海寻访;他还亲巡海滨,希获“海中三神山之奇药”以保长生。由于始皇们“甘心于神仙之道”(《汉书·郊祀志》),导致了方术之士的兴盛。

方士多出于滨海的燕齐之地,他们的产生与齐国阴阳家的学说有密切联系。《史记·封禅书》说:“邹衍以阴阳主运显于诸侯,而燕齐海上之方士传其术不能通,然则怪迂阿谀苛合之徒自此兴,不可胜数也。”显然,方士们的话都荒诞不经、一文不值,但由于秦始皇的崇信,这些方士陡然身价百倍,从民间进入京都,直登朝廷,对秦的政治产生了重要影响。

像燕齐方士那样在秦王朝政治生活中起了不小作用的还有鲁、齐儒生。秦王朝建立后,虽然不一定重视儒家学说,但至少开始时并不排斥儒家。秦始皇称己“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谓“文学”,在当时是指《诗》《书》等典籍及其研习者;所说的博士系来自各家,其中也包括儒生。如汉代《尚书》学大师伏生曾是秦的博士,号为“汉家儒宗”的叔孙通也是秦的“待诏博士”。《史记·礼书》说秦有天下后,“悉纳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礼以来”。古礼实指三代之礼,而周礼又是损益夏、殷之礼而来,所以秦朝所依古礼仍与周礼不脱干系。鲁国尽有周礼,鲁国产生的儒家祖述尧舜,法则周公,也提倡遵从周礼,宣扬“君君,臣臣”,因此秦的制度与“圣制”于“不合”中又有许多符合之处。基于此,秦始皇二十八年,他才“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史记·秦始皇本纪》)。公子扶苏称诸生都“诵法孔子”,叔孙通降汉时,跟从他的儒生弟子就有百余人。终秦之世,儒生的活动史不绝书,儒家思想影响到了秦朝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

从实质上讲,秦王朝朝廷中“文学方术士甚众”说明了齐鲁文化在当时的重大影响,然而秦毕竟是以法家主张实施变革得以强大从而夺得天下的,当齐、鲁文化的影响达到一定程度时,它便必然与以法术思想为主体的秦文化发生冲突。秦始皇是秦文化的代表,他发动的所谓“焚书坑儒”事件便是秦文化与齐鲁文化的正面交锋。这交峰的结果使齐鲁文化遭到了重大打击。

“焚书”事件发生于秦始皇三十四年。它是由博士齐人淳于越的一番话引起的。淳于越为一儒生,他认为殷、周有天下千余年,在于分封了子弟功臣,可以自为枝辅。秦朝应该效法殷周,实行分封,并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史记·秦始皇本纪》)。丞相李斯坚决反对,他斥淳于越所说为“愚儒”之见,认为三代之事不足为法。鉴于私学的学者均不敢背叛师说,往往以其所学讥评时政,因此,李斯希望法令合一,他向始皇帝建议:“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若有欲学,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从这里看,李斯是希望杜绝惑乱黔首的百家之言,而主要的还是打击往往称引《诗》《书》,“不师今而学古”的儒生。因为“焚书”事件系儒生淳于越倡导“师古”而引起。故古代的典籍《诗》《书》不仅不可收藏,甚至偶而说起也应加以禁止。按照李斯的建议,《诗》《书》等只禁民藏,但允许博士掌握。而事实是,伏生作为秦的博士,却也不得不将《尚书》悄悄藏在住房墙角的缝隙中。可见,在“焚书”事件中受打击最大的是儒家。

所谓“坑儒”事件由齐之方士所引起。“焚书”的第二年,齐方士卢生和侯生认为秦始皇贪于权势,不应该为他求仙药,于是便偷偷地跑掉了。《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成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按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对于被坑者的角色,历史上有术士说、方士说,儒士说等。其中还是马非百所说较为妥当,即“文学和方士皆有之”(《秦始皇帝传》)。

秦的“焚”、“坑”事件给齐的方士和齐、鲁儒生以重创。尤其是儒家,它作为影响较大的私学派别,其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儒生们失却了原来在社会政治舞台上的地位。《太平御览》卷八六引《异苑》曰:“始皇既抗儒焚典,乃发孔子墓,欲取诸经传。”在这种情况下,儒生不敢公开传道授学,境遇急转直下。这种文化高压政策,激起了儒生们的极大怨愤,当陈胜起而反秦时,“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之”,孔子的九世孙孔甲还做了陈胜的“博士”。儒生们也被迫加入到反秦的行列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