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化·河洛人、客家人及其习俗·丧葬习俗
福建和台湾都有一句旧时流传下来的话叫做“红白喜事”,结婚为红喜,死人叫白喜。死了老人俗称“百岁”,也叫“过后”。举办老人丧礼是很隆重的,台湾汉族同胞在这方面几乎全是按福建、广东的做法。老人死后即把尸体移到住房的正厅里,等候亲友瞻仰遗容和收殓。这是由过去的“寿终正寝”演变过来的。过去的做法是当老人病危时,即当进入弥留状态时,家里人便把病人从住房移到正厅,在那里等断气。如果病人是男的又是家主,那么应放在正厅的当中;如果病人是女人,即放在正厅旁边。被移到正厅的病人,知道自己死期将至,或写下遗嘱,或交待后事。
病人断气后,亲属用一盆干净的水替死人擦身,然后换穿死人的衣服(一般上七下五,多的上九下七,少的也上五下三),叫穿寿衣。这些事办完后,开始燃放鞭炮,全家人放声大哭,这哭既有发自内心的痛失亲人之情,也是一种迷信,即认为通、过亲人哭,使死者“知道”自己死了,以便灵魂“升天”。因此,台湾曾有过职业的哭婆,专为别人哭死的,哭时并不伤心,把死人的一生功德讲出来。这与其说是为死者哭,不如说是为了让活着的人受教育。在台湾只有回教徒对死人是不哭的。
病人死后,家属在正厅安一临时灵位,两边放着纸糊的人,点燃蜡烛,烧香,焚化纸钱。在灵位前放一碗饭,在台湾有的放在死者的脚底下。这些做法台湾既同福建相同,但又不全一样。因要等亲友瞻仰遗容,所以老人死后一般不马上入殓或火化,这样便有所谓守灵之事。停尸守灵时,一般都要请人念经,或念佛经或念道经。亲属到齐后尸体即入殓(或火化)。当棺材入正厅时,一家亲属要跪拜,用供品祭祀,在棺材中放上草纸、冥纸、钱纸、食物、衣服和用具,据说是让死者带到“阴间”去享受。入殓由亲属进行,一般说,长子抱着死者头,次子以下抱着身和手脚,放进棺材内。在尸体放入棺材前,长子用自己的脚踩进棺材内试一试,表示里面没有什么问题,然后将尸体放进,这叫入棺,入棺前让死者在口中含一口饭,大户人家也有含一颗珍珠的,尸体安放好后,用长钉把棺钉上,叫盖棺。有些地方,在盖棺前先拿一条裤子放在棺内,然后当棺盖快合上时又赶快把裤子拖出来。这是广东带进台湾的风俗。在客家话里裤与库有关,又是富的近音,从棺里把富拖出来表示吉利,财富不会让死者带走(而高山族的平埔族,死人入殓后,棺材要直立,叫“立棺”,其用意不得而知)。
台湾北部至今还有请娘舅验尸的习俗,不论死了父亲还是死了母亲,都要请娘舅过目。这是验母尸的进一步发展。从前凡母亲死了,必须请舅父到家验尸,验后才能入殓。据说主要是看看是否受虐待致死的,后人不知其用意,连父亲死了也请舅父过目,虽显得有点多余,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台湾同胞对长辈的尊重。
死后一段时间里叫丧期,死者子女都要披麻带孝,男的叫孝男,女的叫孝女,其他亲属亦挂白或戴黑纱,表示丧事在身,有的地方在正门上贴白纸,有的挂红布条,表示志哀。富有人家或有地位的人家都在门首挂上素灯,灯上标明多少旬寿考(父)或寿妣(母),三代同堂或四代同堂等字样,以夸耀死者福寿双全,子孙满堂。这些全是从福建传入的做法。这期间死者子女要遵守丧期中的各种规定,子孙后代不兴娱乐活动,男的不刮胡子,不理发,女的不化装,不涂脂抹粉等等。丧期有七天,有四十九天,也有的定三年。在举丧期内,一般亲属每天三餐要为死者供饭菜,有钱人家这期间要为死者做功德,超度死者的亡灵,在福建以前都请道士或尼姑做,在台湾则多数请乌头司公(专为人家办丧事的道士)来做。
丧期结束,关闭灵堂,或运棺入土,或停棺于厅(等待以后择期安葬)。送棺入土之日,亲友披白戴孝,参加送葬,入土仪式也很隆重,吹吹打打,燃香点烛,鸣放鞭炮把丧事当喜事一般办。以上是对岁数大的死者的做法。如果死的是丈夫,而妻子年纪又不大者不可送棺上山,否则被人认为改嫁,台湾北部至今一直保留此俗。假如死的是妻子,丈夫年纪又不大,且想再娶,可在棺上行跳棺礼,跳棺的丈夫手拿雨伞和包袱,口中念道:“我转回唐山”。据说这样妻子的灵魂就不会再跟他了,他可以再娶新妇。以上这些,主要在台湾的农村和山区保留着,而在城镇居民中比较少一些,实行火葬的地方就更少了,台湾的葬礼也在改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