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文化·吴越独特的师爷文化·绍兴师爷的种类及作用

吴越文化·吴越独特的师爷文化·绍兴师爷的种类及作用

师爷是各级官员聘请来协助自己办事的幕客,他无正式的职位与官品,但影响力很大,他们或出谋划策,参与机要;或起草文告,代拟奏疏;或处理案卷,以行批复;或奉命出使,联络官场等。绍兴师爷依其职务性质,大致可分为刑名师爷(专门负责办理刑事、民事案件)、钱谷师爷(专门办理财政、赋税)、书启师爷(专掌来往书信)、挂号师爷(负责批牍)、征比师爷(负责考核征收田赋)等几种。这其中,刑名师爷地位最高。刑名师爷犹今天的法官,精通《大清律例》,富有办案经验与理论。清代惯例,督抚以下地方官兼理司法,刑名案件办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各级地方行政长官的前程。而地方长官多不懂律例,不会办事,所以不得不倚重于刑名师爷。刑名师爷的意见,就是地方官的意见,自然整个社会舆论也推崇刑名师爷。此外,折奏师爷负责起草上皇帝的奏疏,奏疏写得好坏,也直接关系到幕主的升降,自然也受重视。总之,师爷的地位取决于他对幕主的有用程度。清代,各级衙门都需要这几类师爷,并视事务的多少以确定人数的多寡。即使在最简僻、最小的官署衙门中,也要有一人兼管刑名和钱谷,一人兼管书启、挂号、征比。

绍兴师爷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它在清代历史上的作用,基本应予肯定。首先,他们是早期的专业审判官、财政官。封建制度下,地方官兼理司法、财政,但他们本人多不懂行。绍兴师爷是职业性专门人才,他们的职业化,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封建政治制度的不足。其次,表现在师爷有一定的人民性。绍兴师爷出身多低微、贫寒,除少数师爷可以获取高官厚禄、有三妻四妾外,其余绝大部分师爷一生浪迹天涯,抛妻别子,生活困苦不堪。碰到什么缓急之事,常常是“空囊羞涩,素手难归”(许思湄《新体广注〈秋水轩尺牍〉》)。于此,绍兴师爷有较多的同情弱者之心。在判案时,他们往往慎操生杀大权。刑名师爷接手案件后,多以仔细、慎重严格要求自己。因为“律文解误,其害乃延及生灵”(《佐治药言》)。在办案过程中,多以宽容为原则,慎操生杀大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使许多本应身陷囹圄者重获自由,从而也为自己赢得了一定的社会声誉。又如碰到灾荒,绍兴师爷多主张对百姓竭力安抚,千万不可使百姓挟老携幼,纷纷四出。其三维护了地方治安。绍兴师爷不论是在职的还是退居乡里的,均以地方行政官吏以及地方绅士为后盾,在基层乡镇一级机构中获得了较高层次的权威,成为清封建专制统治的重要补充。他们因精通法律,又成了“民间法官”。乡间、街坊若有房屋、土地、水利、山林、婚姻等纠纷,往往找绍兴师爷仲裁解决,而绍兴师爷也乐意参与裁决。在清代绍兴“吃讲话”的民间习俗中,就有大量绍兴师爷坐“马头桌”,充当民间纠纷的裁判。

当然,绍兴师爷身上也有不少毛病,如有品行不端者,视法律为儿戏者,办案时敷衍了事、推诿责任。甚至私拆刑部公文,更换批文案卷,拖延或涂改案卷,从中渔利。作为封建统治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还经常为主子出谋划策,镇压农民起义,镇压革命。有些师爷,为了个人利益,常以作弄人为乐,且报复心较重。(本节参考项文惠《绍兴师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