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建筑·开封朱仙镇岳飞庙
朱仙镇岳飞庙位于开封市朱仙镇,始建于明成化十四年(1478),为纪念民族英雄岳飞大败金兵的丰功伟绩而建。据庙内明正德十五年(1520)河南布政使何孟春所撰《岳鄂武穆王庙记》碑载:“宋岳鄂武穆王之庙始建于鄂,再建于杭,三建于汤阴,而今建于梁城南之朱仙镇。”朱仙镇岳飞庙为明代重要的岳庙之一,也是全国现存规模、影响最大的岳庙之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明成化十四年,河南布政使吴节、开封知府张岫在朱仙镇建立岳飞庙,内祀岳飞及一门忠烈,名“岳武穆祠”,后又称“岳鄂武穆王庙”“岳鄂王庙”,俗称岳庙。
岳飞庙坐北朝南,南北长150m,东西宽80m,占地面积1.2h㎡,中轴线对称布局,由南向北依次有山门、拜殿、碑楼、大殿、寝殿及东西两侧的厢房、配房等。
大殿建于明代,为庙中仅存的古代建筑,上金檩上有“大明天启二年壬戌八朔甲子日”墨书题记。其平面呈长方形,面阔五间,进深三间,单檐歇山建筑,绿色琉璃瓦覆顶,通高11.17m。殿前正中有月台,月台南、东、西三面设置踏阶。大殿平面为前后廊式柱网。卷棚梁架上存有清代彩绘,与同时期官式彩绘手法迥异,表现形式更趋灵活生动,地方风格浓郁。屋面前后坡正中有黄琉璃瓦菱心,正脊当中置琉璃宝瓶,两山设木质悬鱼。
大殿前两侧还矗立着四座高大的砖砌碑楼。碑刻有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所立《朱仙镇岳庙记》,正德十六年(1521)立《呈请官祀岳庙记》,正德十五年何孟春撰文、李充嗣书丹的《岳鄂武穆王庙记》,碑阴摹刻岳飞手迹《满江红》诗文,字迹清晰,书体奔放遒劲,岳飞忧国忧民的情怀、义胆忠心的赤诚和文韬武略的精深跃然石上。另有明隆庆四年(1570)李邦珍撰文的《岳鄂王庙重修记》,碑阴双勾勒刻岳飞于宋绍兴五年(1135)亲书《送紫崖张先生北伐》文,字体奔放遒劲,为书法中的佳品。
大殿(文宣提供)
大殿斗(张武军提供)
山门(张武军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