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居建筑·商水叶氏住宅

民居建筑·商水叶氏住宅

叶氏住宅位于商水县邓城镇沙河南岸,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叶氏庄园由叶方科及其后人所建,始建于清康熙、乾隆年间。嘉庆元年(1796)续建,成于同治七年(1868),历时72年,耗银170余万两,形成了以三个大院为主的叶氏庄园建筑群:一号院名为“三进堂楼院”,叶方科和其子叶敷梓亲手创建,后由叶敷梓长子叶含文继承;二号院名为“五门照”,叶敷梓次子叶含明居住;三号院名为“高门台”,是叶含文次子叶兆先续建。

现存叶宅东西宽260m,南北长70m,占地面积1.82h㎡,共有三组建筑群,以西侧叶含文宅院(一号院)保存较为完整,以下只介绍这个“三进堂楼院”。该院分为前、中、后三个院落,共有楼房96间,瓦房17间,均为硬山式建筑。三进院落建筑手法及用材一样。每进院落均由正房、东西厢房及东西配房组成。前院大门在倒座东侧,硬山灰瓦顶,山墙前部墀头饰精美雕刻。倒座又称护院楼,为二层硬山楼房,面阔三间,进深一间,砖木结构。一层青砖铺地,二层为木楼板,三间相通,西次间后墙设木楼梯。梁架为五架梁直接承托在前后檐墙上。正房坐北朝南,面阔三间,进深二间(带前廊),砖木结构,为二层硬山灰瓦顶楼房。一层青砖铺地,二层为木楼板。明间后墙设有木楼梯,有后金柱两根,梁架为七架梁,承托在内檐柱和后金柱上。前檐部用五踩柱头斗栱承托,前檐装修落地隔扇门窗,后檐明间砖墙辟券门(外设一间抱厦,已毁)与中院相连。东、西厢房各面阔三间,进深一间,东西配房各面阔三间,进深一间。其南次间与正房之间辟门与中院相通。

中院正房坐北朝南,西阔三间,进深二间,砖木结构,为二层硬山楼房。一层青砖铺地,二层为木楼板。明间后墙设木梯,有后金柱两根,梁架为七架梁,直接承托于前后檐墙上。后檐墙明间辟券门与后院相连,门后有抱厦一间,券门上部饰精美砖雕。东西厢房各面阔三间,进深一间,二层硬山建筑,砖木结构。门前有一间抱厦。一层青砖铺地,二层木楼板,南次间置木梯与二层相连。梁架为前后檐墙承托七架梁,三架梁上置叉手。东、西配房各三间,与前院配房布置相同。

叶氏的内宅院由正房和东西厢房、东西配房组成,均为二层硬山建筑,砖木结构。正房面阔七间,为明三暗七。一层青砖铺地,二层木楼板,西稍间置木楼梯。前檐明间置板门,两次间辟八角形窗,门前建抱厦三间。前檐墙上部饰砖雕柱、枋、斗栱和雀替。东西厢房各面阔三间,进深一间。前檐明间置板门,两次间辟八角形窗,门前建抱厦三间。一层青砖铺地,二层木楼板,南次间置木楼梯。东西配房各面阔一间,进深一间,建筑形式及装饰手法同厢房。

叶氏住宅建筑群布局保存完整,轴线明确,左右对称,主次分明,是研究河南地方民居建筑不可多得的珍贵实物资料。

门楼(文宣提供)

前院正房(文宣提供)

一号院后堂楼院正立面图(文宣提供)

中院建筑的“虎尾”(文宣提供)

后院西厢房(文宣提供)

起伏的屋顶(文宣提供)

一号院总平面图(文宣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