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署建筑·南阳府衙
南阳府衙位于南阳市民主街(清代称察院街)100号,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府衙始建于元,《元史·地理志》载:“元至元八年升(金申州)为南阳府”。《明嘉靖南阳府志校注》载:“南阳府治在城内西南,国朝洪武三年同知程本初即元故址修建。正统五年同知汪重重修。”清代,南阳府衙仍为府治处所,署内建筑时有增改裁并。1914年废南阳府,原南阳府辖县统归豫南道。1933年,南阳府衙为第六行政区公署,部分建筑有所修葺。新中国成立后至1965年,南阳府衙为南阳专员公署所在地。
南阳府衙保存了以大堂、二堂、三堂为代表的清代早期建筑和数量众多的碑刻,是我国目前保存最完整的知府衙署。府衙位于南阳城西南部,坐北朝南,南北长240m,东西宽150m,占地3.6h㎡。位于中轴线的建筑有照壁、大门、仪门、大堂、寅恭门、二堂、内宅大门、三堂、后花园;两侧建有八字墙,生门、死门,大堂耳房、厢房,寅恭门耳房、配房、厢房,二堂厢房、耳房、配房,官宅厢房,三堂耳房、厢房、配房、宾兴馆、马号等。它们与东西副线建筑构成了规模宏大的建筑群。整个建筑群占地数百亩,亭堂数百间,院落数进,布局多路。建筑轩敞,陈设华丽,是封建社会统治机构的缩影。
大堂面阔五间(20.23m),进深三间(10.28m),单檐硬山顶,平面明间减柱造。明间梁架为七架梁对后双步梁,次间为五架梁对前后双步梁。前檐斗栱为单栱只替,斗下有皿板。大堂前有卷棚一座,面阔同大堂,进深一间。大堂是知府发布政令、举行重大典礼和公开审理案件的地方,整体形象高峻、威严。寅恭门面阔五间(18.65m),进深三间(9.03m),单檐五檩前后廊硬山灰瓦顶,前廊顶做成轩廊。脊枋上遗有“道光二十七年岁次丁未荷月上”墨书题记。二堂面阔五间(17.65m),进深三间(11.88m),单檐硬山灰瓦顶,梁架为七架梁前后廊式,规模仅次于大堂,整体具有凝重庄严的气氛,是知府预审案件及大堂审案时退思、小憩之所,故又称“思补堂”。三堂是知府的内邸,结构装饰与大堂、二堂明显不同,面阔五间(18.45m),进深三间(11.21m),单檐硬山灰瓦顶,梁架为七架梁前后廊式。前廊顶部为轩廊,室内为方格形天花。堂内以隔扇分割为明间、品茗斋、起居室、更衣室(西次间后部)。三堂陈设豪华典雅,是知府接待上级官员、商议政事、办公起居之所。三堂后为后花园,是知府休憩娱乐之所,有丽康阁、喜雪亭、流觞亭等建筑。
南阳知府衙门是中国清代215个知府衙门中建筑保存比较完整的府级官署衙门。
总平面图(文宣提供)
大门(文宣提供)
仪门(文宣提供)
大堂(文宣提供)
二堂(文宣提供)
三堂(文宣提供)
三堂院门(文宣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