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身改革事业的商鞅
商鞅 (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38年),卫国 (都城在今河南濮阳西南) 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因为以“卫” 和 “公孙” 为氏,史籍中常常称他为卫鞅或公孙鞅。后来在秦获得商邑作为封地,“商鞅”便成了更为流行的称呼,而 “商君” 则是对他的敬称。
卫在战国时代是个小国,经济文化却比较发达。孔子的学生子夏西河讲学,培养出李悝、吴起等杰出的法家人物,卫国遂成为法家学说的策源地。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公孙鞅,“少好刑名之学”,对法家学说耳濡目染,了解较深。由于卫国太小而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像那个时代的其他读书人一样,公孙鞅也踏上了游宦的行程。他辗转来到国力最为强盛的魏国, 投在相国公叔痤门下做中庶子。公孙鞅的才干赢得主人的赏识,可惜不久公叔痤就去世了,他在魏国失去了依靠。恰在此时听到了秦孝公的求贤令,公孙鞅没有犹豫,立即离开魏国而来到了秦国。
此时的秦国,尚且局促于关中地区,落后的奴隶制拖住了前进的步伐,在与魏国的交战中又连连败北,受到东方六国的冷遇。周显王八年 (公元前361年), 22岁的太子渠梁即国君位,他后来被称为秦孝公。年轻气盛的国君深感“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决心招揽人才,通过变革而图强,公孙鞅来得正是时候。在宠臣景监的引荐下,他见到了秦孝公。他所讲述的强国之术引起了年轻国君的强烈共鸣。
经过三年的抉择之后,孝公决心实施变法,但却遭到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旧贵族势力的强烈反对。公孙鞅鼓励孝公说:“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只要可以强国,不必顾虑太多。孝公终于坚定了变法的决心。周显王十三年(公元前356年),公孙鞅被任命为左庶长,这标志着秦国大规模的变法活动正式开始。
几年过后,秦国国力大大增强,对外战争捷报频传,公孙鞅于是被提升为大良造。大良造既是一级爵位,又是一个职位,其地位相当于东方国家的相,只是在东方国家文武分途,相国仅仅主持政务,而秦国的大良造在掌管政务的同时,还要兼领军队。周显王二十九年(公元前340年),公孙鞅率军大败魏国军队,俘虏了魏国太子,迫使魏人交还了秦国的河西失地,他因此得到了商与15邑的封地,号为“商君”,他的事业从而也达到了顶点。两年以后,支持变法的秦孝公患了重病,想把君位传给商鞅,商鞅没敢接受,不久孝公也就去世了。太子驷即位,是为惠文王。
旧贵族势力是变法打击的一个重要目标,商鞅自然招来了不少忌恨。报复的机会终于来了。在此之前,太子驷犯法,商鞅处罚其师傅以示惩戒,太子对此耿耿于怀。旧贵族向惠文王告发商鞅谋反,一告便准,商鞅终于被处以车裂的刑罚。
商鞅变法前后持续了18年,这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归纳起来看,变法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废除奴隶主旧贵族官爵世袭制度,奖励军功,“有功者,各以率受上爵”,“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第二,为田开阡陌,允许土地自由买卖,确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 第三,把县制推广到全国,实行什伍连坐制度,建立起地主阶级专政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 第四,仿照李悝《法经》制订《秦律》,在秦国建立起封建法制体系; 第五,鼓励农业生产,抑制工商业发展,即所谓“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 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第六,“令民同室内息者为禁”,扫除落后的原始群婚遗俗。这些举措,清扫了日益腐朽的奴隶制度,推动了封建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提高了社会文明水平,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
商鞅同时是一个思想家。通过他的改革实践,大大丰富了法家学派的思想内容,法家学说在他这里得到进一步完善而更加体系化。他的思想,后人记录整理成《商君书》而流传至今。他主张“法不阿贵”,“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等等。这些观点无论在当时还是对后世,对于封建政治生活都产生过深远影响。商鞅是先秦法家的一个重要角色。
商鞅还是一个杰出的军事家。汉代目录学文献根据著作性质把战国以来的军事家分为四大类: 兵形势家、兵技巧家、兵阴阳家和兵权谋家,用今天的话讲,就是战略家、战术家、在战争中讲究阴阳五行的一派和战略战术兼而有之的军事家,“兵权谋家”是最为优秀的一流人物。商鞅的著作《公孙鞅》27篇,赫然列在“兵权谋家”下。这就是说,汉代的人们是把商鞅当作最优秀的军事家看待的。从公元前354年开始,商鞅多次率军东伐,每次都是凯旋而归,充分展示了他的军事才能。
当然,作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商鞅变法的根本目的在于确立封建制度,加强对劳动人民的控制和压迫,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什伍连坐制度的阶级性十分鲜明,所谓的 “轻罪重罚”、“以刑去刑”理论,更是地主阶级残暴性的突出表现。作为这些内容的倡导者,商鞅自然难逃其咎。
然而历史地看问题,商鞅变法顺应了时代潮流,促进了秦国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进步意义是其主流。改革的成效是显而易见的,《史记·商君列传》记载说: 新法 “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商鞅变法是秦国发展史上一个转折点,“商君死,……秦法未败”,“秦行商君法而富强”,封建制度由此完全确立下来,秦国国力日益强大,从而为最终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为变法事业的主持人,商鞅的历史功绩自然应该予以充分肯定。他不愧为一个伟大的、杰出的地主阶级改革家、思想家和军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