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英雄史可法

民族英雄史可法

史可法(公元1601~1645年),字宪之,号道邻。河南祥符(今河南开封)人,祖籍顺天府大兴县 (今北京市)。他的祖父史应元曾任贵州黄平知州。父史从质屡试不第,仅为庠生。史可法小时候,家境清寒,才兼文武,学习非常刻苦。但由于生逢明末暗世,家道中衰,父亲早卒,生活颇为困顿。19岁时,在北京一座古庙里读书,不觉伏案而睡。为顺天督学左光斗发现,偷偷地将自己的貂裘脱下盖在他的身上。次年,史可法补为秀才。左光斗选他为北直隶八府之冠。念其家贫,收为弟子,留他在馆内习学。天启五年 (公元1625年) 左光斗因得罪了魏忠贤而被革职下狱,受尽了折磨。史可法通过贿赂狱卒,得入狱一见。不久,左光斗冤死狱中。左光斗视死如归、大义凛然的高尚情操,给他以深刻的影响。

思宗崇祯元年 (公元1628年),史可法考取进士,开始踏上了仕途。历任西安府推官,三年考满,迁户部主事,后历户部员外郎、郎中、江西右参议、池州 (治今安徽贵池) 兵备道 (文官协理总兵军务),在池州积极募兵措饷,受到当地军民的爱戴。崇祯十年升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安庆 (治今安徽安庆市)、庐州(治今安徽合肥)、池州、太平 (治今安徽当涂),统兵万人,开府六安 (今属安徽)。当地人曾为他建造生祠。后以户部侍郎总督漕运,巡抚淮上、凤阳、扬州、泗州 (今安徽盱眙)。在扬州开屯田,抚流亡,缮城郭,访贤能以咨军政。崇祯十六年,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成为东南地区的重要人物。

崇祯十七年三月,大顺军占领北京,明朝崇祯帝自缢于煤山,宣告了明朝的灭亡。同年四月底,清兵入关,据有北京,旋即举兵南下。在南京的明皇室及官员,由与大顺军相对抗转向与清军相对抗,纷纷拥立明皇室宣布称帝,史称南明。

史可法在明朝的官吏中享有很高的声望。五月十五日,福王朱由松在南京称帝后,改元弘光,任命他担任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他曾建议设立防江水军,阻挡清兵南下。遭到权奸马世英的排斥,逼使他离开南京督师扬州。南京的市民闻悉无不感到震惊。数百名太学生一时不知所措,连名上书,伏阙哀吁,请求福王收回成命。但未有效果。五月十九日,他愤然北上,以保家卫国为己任。

史可法来到淮上后,日夜以恢复为念,一面上疏劝福王卧薪尝胆,和衷共济;一面整军备战,招募乡勇,分区布防;联络北方各地义师,相互策应。他与士兵共甘苦,处处以身作则,每餐只限一菜一汤,在前方供给发生困难时,他主动提出减去荤食。吃饭时,上兵没有吃,他绝不先吃。

以多尔衮为首的清朝统治集团,为了实现国家的统一,采取军事进攻与政治诱降相结合的方式想尽快地灭掉南明政权。曾多次写信劝史可法降清,希望他能够劝南明皇帝朱由崧向清朝投降称臣。史可法在大是大非、降与不降的问题上,不妥胁,不后退,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义无反顾。他在回信中义正词严地指出: 清兵入关是不义之举,建国称帝实为非法,表明了严厉拒绝“削号归藩”的立场和决心。并且号令刘泽清、刘良佐、高杰、黄得功四镇军力,加强战备,迎击来犯之敌。

弘光元年(公元1645年) 三月,西路清兵已占领归德(今河南商丘),继续南下,进逼长江; 东路清军已从邳州 (今江苏邳县南)、宿迁进逼淮南。形势十分危急。史可法急调兵进驻泗州,阻止清军。

就在这关键时刻,弘弘光帝居然在城内寻欢作乐,准备大选淑女,朝臣内部斗争也达到了白热化程度。左良玉以伪太子案为借口,率兵80万东下,讨伐马、阮。马士英也以 “宁死北,毋死在”的决心,在采石聚结兵力,抵抗左师。弘光帝急命史可法回师对付内战,迫使史可法自动放弃了苦心经营的江北防线。清兵乘机长驱南下。史可法无奈,只好策马东驰,重返扬州,背城一战。

扬州保卫战,开始于弘光元年五月十五日,止于二十五日清兵攻占扬州,前后共11天。清将多铎率兵10万,包围扬州。城内守军只有1万多人,还包括何刚部下新招募来的2000人。史可法将守军分成三部分: 一部分迎敌作战,一部分守城,一部分巡察。郑重宣布与城共存亡的决心: “上阵不利,守城; 守城不利,巷战;巷战不利,短接; 短接不利,自尽。”命令刘肇基守北门,施风仪守便义门,黄位守钞关门,自己率兵守西门。在局势危急时刻,他给母亲和妻子写了绝命书,表达了 “一死报国”的决心。他还嘱咐部将史德威说: “我没有儿子,你就做我的义子吧。我死后,你要好好照顾我的老母。”经过10昼夜的相持,尽管兵力悬殊很大,但史可法无所畏惧,给予了清兵沉重的打击。

在此期间,清方多铎极力进行诱降,史可法面对劝降书,不启封,并将降书投入火中、抛进水里。

二十五日,清兵攻入扬州,史可法自杀未死,部属数十人拥之下城走小东门往南,清兵赶到,被俘。械至南城楼多铎驻地,多铎亲自劝降,史可法严词拒绝: “我为天朝重臣,岂肯苟且偷生,作万世罪人哉!”又说: “城亡与亡,我意已决,即劈尸万段,甘之如饴。但扬州百万生灵,既属于尔,当示以宽大,万不可杀。” 史可法大义凛然,视死如归,被害于扬州南城楼上。时年42岁。

史可法在扬州抗清的事迹,大大激发了当时人民的抗清斗志,全城人民宁死不屈,一直战斗到最后,人尽矢绝,没有一人投降。在他死后4年,“庐州人冯弘图起兵,假史可法为名”。又“有浙人厉韶伯者,尝入史可法幕,躯貌相类,复胃可法名,集散兵数百人,破巢县、无为州”。扬州人民为了纪念这位英烈,在城外梅花岭建造了他的衣冠冢。乾隆还亲自为史可法像题诗一首:

纪文已识一篇笃,予谥仍留两字芳。凡此无非励臣节,监兹可不慎君纲。像斯睹矣牍斯抚,月与霁而风与光。并命复书书卷内,千秋忠绩表维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