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工作的女法官
陈燕萍是我国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靖江园区法庭的副庭长,是唯一的一位在农村法庭工作的女法官。
1996年春,在法院机关工作的陈燕萍,主动提出到基层农民法庭工作。当时,很多人就很怀疑:农村法庭环境艰苦,人少事多任务重,交通不便条件差。从小在干部家庭长大、没有在农村待过一天的陈燕萍,能不能长期干下去?面对这一切,陈燕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切。
一到法庭,陈燕萍就将全部精力投入到了办案中去。为了能够很快办结案件,常常都是案件一到手,陈燕萍就立刻排期开庭,能调解的尽量调解,不能调解的就尽快判决。
白天,陈燕萍忙着发传票、调解、开庭,到了晚上,又忙着写判决书、查阅案卷等,经常都忙得晕头转向,累得腰酸背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陈燕萍以自己良好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周围同事们的敬佩。
有一次,一个同事看陈燕萍没日没夜地忙着,就劝她休息一两天,可她却说:“宁让人等案件,不让案件等人。”一年下来,陈燕萍所办案子的数目在全院是最多的,办案效率也是最高的,这让那些担心她是否能待得下去的人跌破了眼镜。
一年来,陈燕萍的同事都十分清楚地知道,能为今天的成就,她在背后付出了多少的汗水,甚至是泪水。到法庭之后的半年,陈燕萍审理了一起案件,因被告白天在外打工,传票只能在晚上送过去。
于是,陈燕萍下班后,就拿上传票,骑着自行车,匆忙赶到被告家中,坐在门口一直等到晚上8点多,才把传票送到了被告手中。回来的路上,忽然变天了,狂风加暴雨,路上也满是泥泞。
陈燕萍小心翼翼地、艰难地推着自行车慢慢向前移动着,但由于天色太暗,走着走着,她不小心跌进了一条沟里,自行车压在了她身上。陈燕萍不晓得自己究竟是为什么,何苦让自己受这种苦呢?一时之间,悲从心生,她难过得哭了,泪水和着雨水顺着她的脸流了下来。
后来,在一位好心村民的帮助下,陈燕萍才安全回到了家中。而陈燕萍是一个情绪来得快也去得快的人,第二天,她又认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了。
在当年,陈燕萍将自己4岁的女儿半托在幼儿园,毅然地来到农村法庭。一天晚上,天都已经黑了,她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往家走去。回到家后,她找不到女儿,立刻跑到幼儿园。
这时,陈燕萍看到女儿一个人坐在教室里,她问女儿为什么不回家,女儿回答说:“人家都有妈妈接,我就不回家,看你来不来接我?”
听到这话,陈燕萍抱起女儿,心酸地流下了眼泪。女儿一看到妈妈哭了,便用小手帕擦着妈妈脸上的泪,用稚气的声音说:“妈妈别生气,我以后自己回家就是了。”
如今,女儿已经上高中了,陈燕萍仍然很少接送。有一年,她的爱人因腿部骨折住院,手术那天,她在手术单上签过字后,就又匆匆赶回了法庭。法庭工作一直都很忙,因而她没有请过一天假去照料丈夫。
由于长期在法庭工作,照顾家人和家庭的时间比较少,上级领导也曾多次考虑要调整陈燕萍的工作岗位,让她回院机关。但她却总是难舍与农村法庭之间的感情,说在哪里办案都一样。就这样,陈燕萍在法庭一干就是12年。
最终,陈燕萍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她扎根基层,悉心办案的工作作风令人称道。12年来,她一共办结案件2600多件,每年都超过了200件。2006年,她还被全院评为“办案状元”。她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是当地干警心中的法官楷模。
陈燕萍就是这样,一直以来,她都坚守在基层岗位上,为工作不顾一切,始终奉献着。她也许不是女儿心目中的好母亲,不是丈夫心目中的好妻子,但是,她却是农民兄弟心目中的“正义天使”,大家学习的楷模。
陈燕萍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审理的案件虽不是什么大案,但对老百姓来说,每件都是大案。一个人也许一生就打一次官司,我们做法官的,不仅要让他们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还要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其实,这更是她心中的信仰,一直以来坚持的办公原则。
2007年5月,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的时候,陈燕萍了解到夫妻俩有感情基础,要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女方的父母嫌贫爱富,便强迫女儿离婚。在判决的前一天,女方的父母为达到目的,就将一个装有千元的红包送到了陈燕萍的办公室,请求她帮忙,却被陈燕萍婉言拒绝了。
女方父母以为陈燕萍是嫌钱少,就又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沓钞票。陈燕萍见状,马上就板起面孔对女方父母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劝告他们,做父母的应该为儿女们的幸福着想,能做主的就让他们自己做主,还对他们说,强迫女儿离婚是“犯法”的。
就这样,在陈燕萍的循循善诱下,女方父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陈法官认法不认钱,只怪我们一时糊涂,差点干出傻事,以后再也不干涉小两口的婚姻了。”
陈燕萍办案不仅认法不认钱,更是认法不认人。一次,她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时,被告是她丈夫任副镇长时所驻村的一名情同手足的村干部。原告知道后,特别担心。
而陈燕萍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被告败诉,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当被告接到判决书后,由衷地说道:“陈法官只认法不认人,我输了官司也佩服她!”并主动履行了法院的判决。
在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中,原告因五级伤残而住院,已经欠了10万多元的医疗费用,但仍急需要做第二次手术,却很难再拿出手术费用。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陈燕萍立即乘坐火车赶到了吉林省辽源市,寻找被告,依法先予执行。为节省开支,她沿途住小旅馆、吃方便面,费劲波折后,终于找到了被告,向其讲明了原告的实情和来意,被告听后,特感动,便主动拿出了4万元。这一来回只用了5天的时间,为当事人节省了许多费用。原告及其家属都非常感动,想请陈燕萍吃顿饭,也被她婉言谢绝了。
在农村法庭工作的12年中,陈燕萍既没有办过一件错案,也没有接受过当事人的一次礼金。陈燕萍始终认为,对于老百姓来说,每件案子都是大案。也正是这样,才造就了她严肃谨慎的工作作风,从而在审案过程中,总是会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要地位。
一直以来,陈燕萍的办案之道是: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用最大的耐心去化解矛盾。
“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用最大的耐心去化解矛盾。”陈燕萍每年经办的案件中,有一半都是经调解结案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次,陈燕萍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被告是外地的上门女婿,因盗窃服刑,刚刚刑满出狱。当被告接到离婚起诉书的时候,长跪在地,请求法官不要判决离婚,并表示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考虑到被告夫妇俩有一定的婚姻基础,并且还有一个孩子,如果离婚,孩子的心灵会受到很大的伤害,而被告的妻子提出离婚主要是因为丈夫不争气,对其恨铁不成钢。
如今,被告有悔改的诚意,说明婚姻还是可以挽救的。于是,陈燕萍就先从被告的岳父、岳母着手,做通思想工作后,又劝说被告的妻子。最终,被告的岳父岳母一家深深地被陈燕萍的真情所打动,女方便主动申请撤诉。
第二天,被告专程来到法院,感谢陈燕萍挽救了他的家庭,感谢她帮助他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
还有一次,江阴园区办事处要为一大型拆迁安置区建设学校,需要拆迁园区某村一个组的30多户农民住宅。其中,有20多户人家都坚决不签安置协议,拒绝拆迁,另外十几户虽然签订了安置协议,但却不肯搬迁。
为早日建成学校,承建方只好将村民们告上了法庭。陈燕萍接到诉讼后,考虑到案件的公益性和复杂性,便走村串户,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围绕主要矛盾反复进行调解。
一方面对拆迁评估不一的结果公开了一系列政策和具体的计算办法,从而消除了群众的诱惑;另一方面,又对按有关规定未列入评估的物产,依据现状进行了妥善的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农户的实际利益。最后,双方达成和解,30多户顺利拆迁,学校也按时建成开学。
最令陈燕萍记忆犹新的案件,是农民张某等6人曾以归还借款为由对某渔轮厂提出诉讼。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陈燕萍发现是该厂向内部职工和社会人员违规集资后偿还发生困难而引起诉讼。
同时,她考虑到涉案人数比较多、金额大,容易引发群众矛盾纠纷。因此,为了妥善处理此案,保护群众利益,陈燕萍多次上门调解,通过不断的努力,最终促成该厂将自有钢板变卖后返还了上百人的上百万元的集资款,使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陈燕萍调解案件的效率特别高,有时候,一天经调解结案的就有四五件。当问起陈燕萍办案高效的诀窍时,她总是笑着说:“用心、用情、多动脑筋就能办好。”
后来,陈燕萍在审理一起通道纠纷案时,发现原告、被告是亲兄弟,因嫂子与婆婆为一些小事而争吵,两兄弟、妯娌便打了起来。哥哥觉得自己受尽了侮辱,就在弟弟一家外出的必经通道上挖了一道沟,以示报复。两人的矛盾由来已久,亲友、村干部多次调解,但却并不见效。
为此,弟弟将哥哥告上了法庭。为避免矛盾激化,陈燕萍决定对此进行调解。随后,她联系村干部,请来了年岁较大、德高望重的老人一同参与调解。借助于乡村淳朴的风气,情与法双管齐下,兄弟俩握手言和,感情又和好如初了。
陈燕萍与同行们交流经验时常说:“微笑调解是钝化矛盾的基点,真情调解是和谐司法的模式,登门调解是案结事了的重要举措。”
总之,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陈燕萍始终都会以女性特有的细心、耐心和同情心,在情与法之间寻找出最佳结合点,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2002年,陈燕萍被靖江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面对每个案件,陈燕萍总是会用调解的方法来解决,这也正体现出了她那和谐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正因如此,才受到了很多人的敬重。
在办案过程中,陈燕萍事事、处处爱民、为民,履行着法官的社会责任。平常,她总是会给那些要求赡养的老人午餐费和回家的路费,为案件受害人伸张正义,使他们感受到女法官的柔情和司法的温暖。
靖江市新桥镇文东村86岁的村民曹陈氏,生有5个子女,但生活却始终没有着落,于是背着破篮子到法庭起诉子女。陈燕萍受理此案后,就多次上门找其子女做思想工作,但都被拒之门外。
为了让老人能够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她立刻到原告、被告所在村开庭,邀请村民们旁听。终于,在法律与真情的感召之下,5个子女的良知得到了感悟,曹陈氏的晚年生活也得到了保障。事后,曹陈氏逢人就说:“我的幸福生活是陈法官给的,谢谢陈法官!”
2002年8月,陈燕萍受理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原告是一名9岁的小女孩。女孩名叫何小敏,她起诉亲生母亲,要求给付生活费、学费和医疗费。
从小敏奶奶那里,陈燕萍了解到了案件原告小敏的基本情况:2岁时,面部局部长出两块肿瘤,7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又离家出走,只好随祖父母生活。由于家境非常贫寒,小敏的肿瘤得不到及时的治疗,病情越来越严重。
面对这样一个贫困的残疾孩子和年迈的老人,陈燕萍的心里一阵酸痛,一时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们,只说了一句:“不早了,你们先回去吧,法院一定会主持公道的。”
随后,奶奶和代理人一起出了门,而小敏却在陈燕萍的办公桌前站住了,她猫着腰,把头缩得低低的,低声说了一句:“阿姨,帮我找找妈妈。”
陈燕萍听后,心一下子被揪紧了,眼睛也湿润了,心想:孩子要的不仅仅是每月100元的抚育费,她要的是母爱啊。于是,陈燕萍站了起来,走到小敏身边,摸着她的头说:“阿姨一定为你找妈妈。”
从2002年起,陈燕萍就拉着小敏的手,十几次到周边县市寻找小敏的生母。为了治好小敏的病,陈燕萍带着小敏到全国各大医院寻求治疗,只要对小敏的救治存有一线希望,她都会主动联系,从不轻易放弃。
有一次,陈燕萍带晓敏去医院看病时,小敏在进入检查室前搂着陈燕萍说:“阿姨,我怕!”孩子的真情流露让陈燕萍泪珠涌动,她马上就说:“不要怕,以后我就是你的妈妈,我们一起来战胜病魔!”
几年以来,每逢开学,陈燕萍就给小敏送去了学习用品、学杂费、伙食费;儿童节,她给小敏送去礼品;春节到了,她也必然给小敏添置新衣新裤……每当这时,邻居们就会羡慕地说:“小敏,你的法官妈妈看你来了。”
陈燕萍帮助小敏的事迹感动了社会各界人士,也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靖江市、泰州市在一些人的发动下,社会各界人士对小敏进行捐款。2007年1月,在全省“十佳法官”颁奖典礼上,陈燕萍的先进事迹深深感动了在场的每个人,当场就收到了全省法院系统捐款1.4万元。
在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资助下,上海九院分两次手术,成功切除了小敏面部的肿瘤,术后恢复良好,小敏又重新恢复了自信的笑容。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作为一名奋斗在农村基层法庭的女法官,12年来,陈燕萍就是这样把辛勤和汗水撒在了乡间小路上,把法律和真情播送给了千家万户,把青春和热血奉献给了审判事业。她以令人叹服的工作业绩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谱写了一曲当代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青春之歌。
近年来,陈燕萍先后荣获一、二、三等功各1次,被各级组织部门评为“办案能手”“十佳优秀法官”“勤政廉政先进个人”“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省市“人民满意法官”、省法院系统“十佳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称号。
2007年8月,陈燕萍被中宣部确定为“道德楷模文明风尚”全国重大宣传典型。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等十多家中央和省级媒体对陈燕萍的事迹进行了重点宣传报道。
2008年2月,陈燕萍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并荣获江苏省道德模范提名奖。江苏省法院为陈燕萍记一等功。江苏省政府授予陈燕萍“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亲切看望陈燕萍,为她题词:“扎根基层、心系群众、真情调解、公正办案。”
陈燕萍心系群众,司法为民,以一名女法官的胸怀和无私的爱,长期关爱、资助着困难的人,她那崇高的人格魅力,无愧于“道德模范”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