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奥运裁判令人恼火
第九届奥运会于1928年5月17日至8月12日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举行。东道主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准备工作,新建了容纳4万人的体育场和一座高塔。在奥运期间使奥运圣火熊熊燃烧。
但这届大会的裁判工作却令人恼火。在拳击、摔跤、跳水、体操等项目的裁判中,屡出差错,引起了参赛国的不满。瑞典、爱尔兰、法国、埃及、美国纷纷向国际奥委会投诉。在自由式摔跤61公斤级比赛中,瑞士的汉斯·明德尔在比赛结束时当即被宣布为冠军,可是授奖时,得到的却是银牌,而在最后的成绩公报中,他又变成了第三名。男子跳台跳水比赛中,冠军最初是埃及的法尔德·西迈卡。而当埃及国旗正徐徐升起,乐队奏起埃及国歌时,冠军却又变成了美国的德贾斯丁,埃及的西迈卡降为第二名。埃及国旗被降下来,代之以美国国旗,乐队改奏美国国歌。问及原因,答起初只计算了总分没计算名次分(西迈卡总分为99.58分,德贾斯丁为98.74分,名次分前者为9分,后者为6分)而也有人认为这不是计算分数的问题,而是裁判员屈从美国压力的结果。
裁判工作的公正与否是大会成功的重要因素,也是大会的灵魂。因此,赛事的主办者必须在精心做好一切组织工作的同时,以极大的注意力组织好裁判队伍,做好裁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