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的悲剧

康有为的悲剧

康有为(1858—1927)名祖治、号长素,广东南海人。早年受过严格的儒家教育,后又接受西方国家的一些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他主张用改良主义的方法,变法维新君主立宪,主张在保留封建制度的条件下,用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来改变中国。他看到我国民族危机日益加深,就使用讲学、办报、组织学会等方式,积极传播维新思想。1895年他到北京会试,当时清政府因为甲午中日战争失败,正与日本帝国主义议定丧权辱国的条约。他发动1200多名举人,上书光绪皇帝,反对割地赔款,要求变法。1898年他带领清朝中改良派,在光绪皇帝的支持下主持实施变法。但遭到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强烈反对,维新百日即告失败,他被迫流亡日本。

这次维新运动虽然失败,但对当时中国人民觉醒起着很大推动作用,所以有进步意义。康有为是当时中国向西方学习和寻求真理的先进代表之一。遗憾的是他晚年则沦为资产阶级革命的敌对者。在辛亥革命前他激烈反对孙中山领导的反清革命斗争;辛亥革命后,他又提倡“虚君共和”等理论。在1917年他更协助张勋搞复辟,成为顽固的保皇派。康有为在学习外国的经验时未能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由于改良思想的局限性,他只能使资产阶级化的地主集合在自己的旗帜下,希望中国走日本明治维新的道路。康有为变法失败从反面向人民证明了改良主义在中国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