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陋习——份子钱
在清代湖南麻阳县某镇。不论是办喜事,还是办丧事,主家的亲戚、朋友都不送礼物,只送份子钱。最少一钱银子,最高到七钱银子。婚丧事的主办者必须设酒席款待送钱者。送一钱银子的人,只能吃一道菜,送三钱银子的人吃三道菜;送五钱银子的人,可以吃遍所有菜淆,送七钱银子的人,加一道用簋盛的食物。酒宴开始后,一道菜上罢,在厅堂屋角有一人敲着小锣高喊:“一钱之客请退席”。于是散去很多人。三道菜上罢,此人又喊到:“三钱之客请退席”。又有许多人走了。所以尽管前来的宾客很多,能坚持到最后的则寥寥无几。事见清·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
这个麻阳县的陈规陋俗,现在听起来颇觉可笑。但类似的事情在当今是否已经消声匿迹?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亟须革故鼎新移风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