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迦诺公约》使德国军国主义复活
《洛迦诺公约》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扶植德国军国主义复活的文件之一。1925年10月5日至16日,英、法、德、意、比、捷、波七国代表在瑞士的洛迦诺举行会议,会上通过了八个文件,总称《洛迦诺公约》。公约规定各方必须遵守《凡尔赛和约》,无论战胜国或战败国都有权要求保证各自的平等身份。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为了“巩固欧洲和平和安全”,而实际上是为了扶植德国做为平等的一员重新加入帝国主义集团以便共同反苏。公约还别有用心地对德法、德比边境予以“保证”,不受侵犯,但对波、捷边境则不予保征,也未规定德国有承担维持领土现状的义务,充分暴露出帝国主义者怂恿德国向东扩张的阴谋。
在当时一些主要战胜国的扶植、纵容下,德国的羽翼日渐丰满,1936年公然进军莱茵非武装地区,同时又借口《洛迦诺公约》与1935年签订的《法苏互助条约》相冲突,单方面宣布废止《洛迦诺公约》。三年后,重新武装起来的德国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一战后的西方各国本想以《洛迦诺公约》把德国这股祸水引向东方,坐收渔人之利,却不曾想被这条救过来的毒蛇反咬了一口,难逃二战战火,吃够了苦头。
这段历史告诉我们,对任何侵略企图都不可姑息妥协,用牺牲别国人民利益去满足侵略者,保全自己,是可耻和无效的,纵容放火者的最后结果必然是引火烧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