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二公”的教训
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我国于1956年顺利地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从此结束了延续几千年的剥削制度。这场深刻而伟大的社会变革,对解放和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此基础上于1958年又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并把人民公社的特点概括为“一大二公”。这时评价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优劣的标准,就不是看其对生产力发展所起的作用如何了,而是认为集体的规模越大越好,公有化的程度越高越优。有人还提出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完成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快的三、四年,慢的五、六年,并认为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遥远将来的事情。在这种急于过渡思想的影响下,各地纷纷扩大公社的规模,于是在公社范围内刮起了“一平二调”风。这股风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首先,在强调集体统一指挥下,生产搞人海战术,大轰大嗡,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其次,把许多权力集中到县、社两级,压抑了基层生产组织的积极性。而县、社两级在干部素质和基础工作很差的情况下,又不可避免地犯官僚主义和瞎指挥的错误。
最后,把本来贫富悬殊的各队拉平,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无代价的上调生产队的和社员个人的某些财产,严重地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挫伤了群众的劳动积极性。
可见,忽视生产力的决定作用,离开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人为地变革生产关系,追求“一大二公”,必然受到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