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机制的种种弊端
财政补贴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对于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对于促进生产的发展和实现社会的安定都具有重要意义。不仅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采有各种形式的财政补贴政策施惠于人民,即使是西方的发达国家,财政补贴也是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财政补贴的项目过多、额度过大也会带来不可避免的负效应。我国的财政补贴主要包括价格补贴和亏损补贴两大类。补贴的项目近年来有增无减,不仅有明补暗补,而且在生产、流通、消费诸环节“三管齐下”,可以说人民生活中的吃、穿、住、行、用、服务等,无不与财政补贴息息相关。补贴的额度不仅居高不下,且有逐年上升之势。据1990年《中国统计年鉴》反映,1985年国家仅用于价格补贴的财政支出就达261.79亿元,而1989年上升到370.34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5%左右。天津市的情况就更为严重,1989年用于补贴的财政支出占当年地方财政总支出的80%。
人们不仅要问,如此巨额的补贴支出产生的效应如何呢?首先,在国家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多项目、大额度地财政补贴,对财政平衡的冲击,以及软化各级财政的调节作用是不言面喻的。其次,长期的财政补贴引起了企业经营机制的失效。因为在政策性亏损的背后,往往掩盖经营性亏损,使企业失去了危机感,丧失了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的压力。更有甚者,竟有极少数不法之徒钻国家购销价格倒挂的空子,弄虚作假,牟取暴利,不仅使国家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而且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最后,容易造成企业生产的波动或停滞。因为补贴机制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各级财政承受力的制约,一旦财政减少或停止补贴,企业的生产经营就难以为继了。
可见,过多的财政补贴既违背了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又破坏了平等竞争的原则,其后果不但不能促进经济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反而留下了种种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