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舒《怀旧集》案
冯舒,字已苍,江苏常熟人,明季诸生,擅长文学,家多藏书,又极有学识。据县志记载,他为人豪爽,心直口快,嫉恶如仇且不畏权势,庶吉士太仓人张溥与张采创立复社,联络吴越文人雅士,曾招请冯舒,他因觉得耻居人后,秀才争气,拒不参加。著有《默庵遗稿》、《凡空集》、《北征集》、《浮海集》、《避人集》、《怀旧集》等。
顺治十六年(1659年)常熟县令瞿四达,贪赃枉法,民怨沸腾,诸生黄启耀等上告县令贪状。因冯舒对县中钱粮开支弊端,了如指掌,瞿四达以为告状出自冯舒之手笔,怀恨在心,便利用冯舒《怀旧集》手钞本自序中只书“太岁丁亥”,不列写清朝国号年号,并摘其诗中忌讳语,坐以讥讽毁谤本朝之罪,最后将冯舒杀于狱中。
冯舒是钱谦益的密友。崇祯时曾解过钱的狱,救过钱的命。崇祯十年,常熟人张汉儒曾状告礼部侍郎钱谦益,科臣瞿式耜凭个人喜好为标准,把持人才选拔的大权,以通嘱贿赂横行江南,干扰司法。甚至侵吞国府,毁谤朝廷,危害国家。于是将钱、瞿逮问下锦衣卫狱。钱谦益托冯舒求援于大学士冯铨,加上太监曹化淳的干预,才免于死。而瞿四达又从来依附于钱谦益,自称为钱谦益的门人。冯舒之狱落于瞿四达之手,钱谦益竟不为说情,士林都以此事而瞧不起钱谦益。
冯舒之死本是专制政治的痼疾所致,文字狱是专制政治对付知识分子的灵丹妙药。钱谦益落声士林,亦可见一个尽管很有才华的知识分子,一旦降志辱身,失去文化角色,则失去了自己,其高傲和才华都毫无意义,只会变成自私自利,贪生怕死,谨小慎微的可怜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