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箴的维新变法与失败

陈宝箴的维新变法与失败

陈宝箴(1831—1900)字右铭,江西义宁人,1895—1898年任湖南巡抚。在戊戌维新运动中,他是唯一倾向维新变法的地方督抚。作为一位封建官僚,能赞助维新殊为可贵。但是,他的维新变法观与康有为、梁启超等有所不同。他认为中国之大非一时所能悉改,因而主张湖南先行一步,做出楷模。至于全国之变革,需经执掌朝廷实权的慈禧同意,方可实行。此外,他不赞成康、梁的民权平等之说,对康有为的“托古改制”理论,尤为不满。

陈宝箴从自己的维新变法观出发,慨然以湖南开化为己任。他与按察使黄遵宪,学政江标,侯补知府谭嗣同等一起,倡办了一系列的新政。如设矿务局、官钱局、铸钱局;又设电报、轮船、枪弹厂、修筑湘粤铁路;立保卫局、南学会、算学堂、湘报馆、时务学堂、武备学堂、制造公司等,使湖南维新风气大开,成为全国最有生气的省份。他拟定《时务学堂招考示》,指出“国势之强弱,系乎人才,人才之消长,在乎学校”。刊于《湘学报》,并拨款购买上海《时务报》分发各府厅州县,使肄业诸生得以学习。南学会开讲,他率地方官吏亲临听讲,首举“有耻立志”四字,以激励学风。在百日维新中,他还向朝廷保荐杨锐、刘光第等佐理新政。

如果说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一班人属于维新变法的激进派,那末以陈宝箴为首的湖南省的一班人应该说是维新变法的温和派。光绪之世的帝、后党争,关键在“权”。慈禧鉴于外国的侵略,内部的指责,也想搞一点修修补补,以装点门面。而激进派却想通过“归政”皇上,把她抛在一边。这是慈禧所不能容忍的,她必然要加速改革派的失败。尽管陈宝箴与康梁不同,在帝后之间,力求做到不偏不倚,但他和湖南新政同样为封建顽固派所深恶痛绝。因此当百日维新失败,慈禧下令杀谭嗣同等时,也以身为封疆大吏“滥保匪人,实属有负委任”的罪名,将陈宝箴革职,永不叙用。陈宝箴经营的湖南新政虽很有成效,也全部废毁。

陈宝箴在湖南推行新政失败,留给后人的教训是:反动、顽固的封建统治者是不会接受任何改革的,不管是激进的,还是温和的。只有广大人民群众起来革命,才能把他们赶下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