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区的“普及教育”、“义务教育”运动
“七·七”事变后,随着人民政权在各根据地的建立,教育方针由为人民的敌人服务转为为人民服务;教育和受教育权也由少数人转入多数人手中,学校向广大劳动群众敞开了大门。然而随着学校的恢复与发展,随着外来知识分子的增多,也出现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教育措施。最初提出了“普及教育”的口号,不久又进一步提出了实施“义务教育”。当时一些教育领导干部还机械地将外国的“强迫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理论根据”,说什么“边区老百姓落后,不强迫便不能普及”。陕甘宁边区教育厅在1940年制定的“义务教育条例”中最主要的一条是“不论贫富,凡学龄儿童(8—14岁),一律入学,否则予以处罚。”在实施“普及教育”和“强迫义务教育”的过程中,过多地强调学校学生数,搞形式主义。实际上,当时学生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学校从开学到放假都在做家长的动员工作,让他们的子女上学,因此在校学生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无法进行统一的系统的教学。有的学校教学缺乏计划性,过分强调社会活动和文娱活动,有的甚至把演戏打霸王鞭当成了主要任务,占去了大量的时间,影响文化课的学习。还有些敌后抗日根据地,为效法解放区的做法,也进行了一些试验。如晋察冀边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对儿童入学采取所谓“评议”的办法,让群众自己报名,经公众“评议”应该入学的就必须入学,不入学的就给予处罚。这样,无论是解放区还是敌后根据地,“普及教育”、“义务教育”的推行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反而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无论是普及教育,还是义务教育,都不是只靠教育行政命令就能实施的。任何国家、任何地区,推行普及教育和义务教育时,都是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物质基础作为保证的。否则,教育行政命令也只是一纸空文。抗日根据地刚刚解放,有的还没解放,人民基本的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就强行让他们的子女上学,这是不符合“富、庶、教”的教育规律,故肯定是行不通的。而有些学校只追求学生数量,忽视文化课的学习,这就更背离了普及教育和义务教育的要求。这样的结果也只能是学生数量没有增加,学校的教学质量也大大下降。教育,这种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希望,带来富足的社会活动,却反而为劳苦大众所“惧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