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刺不是恶谑

讽刺不是恶谑

“讽刺”一词源自拉丁文“Satura”,本意为“盛满的”,后指“一种多质混合食物”。从词源意义上说,讽刺文学总是指那些粗陋而多姿多彩的文学作品。从这一点出发,讽刺文学的创作必然含有多种多样的因素,憎恶是其中最重要的动机性因素。任何讽刺家都要带着一定的憎恶情绪进行创作,以达到揭露与批判之目的。但这种憎恶只能是内在而含蓄的,不能外化为文字上的恶谑。这是讽刺文学的基本要求。可从古往今来出现的大量讽刺作品看,有不少名为“讽刺”,实则流于“恶谑”。这形成一种文学的恶趣,大大降低了作品的价值。

讽刺之所以排斥恶谑的因素,并非仅仅出于道德上的要求,而是由讽刺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人们常说,讽刺是喜剧的母亲,因为二者都是居高临下的,都与轻蔑紧密相联。所以,尽管隐嘲、悖论、对照、夸张、反语等技巧经常出现于讽刺作品中,恶谑却总要被排除在外。讽刺作品中一旦出现恶谑的成分,就会从根本上丧失掉它所特有的文体风格,讽刺的力量也就无从谈起了。事实上,讽刺是一种曲笔,它避免直白式的揭露,也不喜欢单刀直入地叙述或议论,而要在隐蔽、迂曲的行文中有所破立。恶谑却是粗鲁而直率的,完全背离了讽刺艺术的主张。

从历史上看,大凡优秀的讽刺作品,如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拉伯雷的《巨人传》等,尽管不乏强烈的嘲讽意味,也渗透着作者鲜明的个人倾向性,却无一例外地排斥恶谑。这正体现着作者居高临下的气度,也真正起到了警诫或惩罚的作用。相反,有些一度被冠以“讽刺文学”的作品,由于不脱鄙俗的人身攻击,其艺术生命力便不能长。十八世纪的英国诗人蒲伯,在其大量“讽刺诗”中借“讽刺”之名泄私愤、图报复,结果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作品的思想价值,影响了作品的流传。

美国的讽刺文学专家吉尔伯特·哈特在其《讽刺论》一书中,将讽刺作家分为两类:一类是喜欢世上的大多数人,但憎恶其无知,并打算对这无知进行疗治;另一类是虽然爱个人却痛恨人类,其讽刺的目的不是去疗治,而是去惩罚、去歼灭。但很显然,无论是哪一类讽刺作家,从本质上说都是理想主义者,都希望通过对恶德败行的揭露来达到惩毖与劝善的目的。这种惩毖与劝善无疑是怀着善意的,因此也必有与恶谑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