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蒜苔事件”
因1000多万公斤蒜苔卖不出去要烂掉的山东省苍山县种蒜农民,1987年5月27日找到政府要求帮助解决蒜苔销路问题,县政府由于一时拿不出办法,引起了蒜农的极大不满,终于发生了一起“蒜苔事件”。这起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造成的。
苍山县以产优质蒜苔闻名。市场开放以后由于管理不善,苍山蒜苔售价当地每公斤由过去的0.2元上涨到1元左右,每亩大蒜和蒜苔总计平均收入高达700元左右。这种背离价值的蒜苔价格,为干部和农民提供了一个错误的信号,以为大蒜种得越多越好。种蒜的乡镇由原来的4个发展到12个,种植面积由1979年的2万亩,增加到1987年的92000亩,蒜苔产量由79年的1500公斤,增加到87年的4500万公斤。
这样多的蒜台,如果县领导能科学地帮助蒜农销售,本来是可以卖出去的。但是,苍山县政府连本县当年能产多少蒜苔都心中无数。县领导虽然也了解到当年南方蒜苔丰收,会影响本县蒜苔的销售,但他们没能及时的将这一信息传递给基层干部和蒜农,更没有采取果断措施,在宠观上对蒜苔种植加以控制。相反,在当年蒜苔上市时,上至县民政、水利、工商等部门以及全县贮藏能力为800万斤的6个恒温床,下至1000多个个体购销户,蜂涌而上,以每公斤0.9左右的价格竟相收购。神山镇镇委书记亲自挂帅收购。神山镇只有一个能容纳220万公斤的恒温床,但是镇委书记却与本镇12个村签订了151万公斤的蒜苔收购合同,又向周围乡镇一些个体购销户发放预购定金近百万元,让他们代购蒜苔100多万公斤,他还规定在签定合同的村里,不许任何单位定点收购,村里同外地签订的合同全部作废。这种瞎指挥的结果是,镇里的恒温床已装满了,院子里还挤满着卖蒜苔的车辆,最后导致蒜苔价格下跌到几分钱都没人要了。蒜农眼看到手的钱成了泡影,他们群情激愤,吓得这位镇委书记和恒温床的经理都躲了起来。与此同时,县里的一些单位也想乘机大捞一把,他们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全县挤走了原想购买1000多万公斤蒜苔的外地客户。对于全县卖不出去的1500万公斤蒜苔,蒜农和县委县政府心急如焚,县上发出150多封求销电报,连续三天每晚开一次电话会议,但是终因违背了商品经济规律,而使局面难以挽回。
这个事件说明,我国农村在进入商品经济阶段以后,迫切需要领导机关提供好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苍山县由于领导的服务工作搞得不好,甚至有人瞎指挥,结果不仅使农民吃了大亏,而且还败坏了改革的名声,甚至损害了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关系,教训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