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民族企业的厄运

旧中国民族企业的厄运

民族企业是指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由民间投资兴办的资本主义企业。据解放初期的统计,全国共有民族工业企业12万余家,职工164万余人,投资较多、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有:拥有9家纱厂、12家面粉厂的荣氏申新资本集团,拥有3家纱厂和10余家贸易、金融企业的郭氏永安资本集团,拥有火柴、毛纺、水泥、煤矿、银行等10个企业的刘鸿生资本集团,以及永利化学公司、久大精盐公司、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大中华橡胶厂、民生轮船公司等。它的发展,在中国政治、经济生活中起了颇大的作用。

19世纪70年代起,除工场手工业外,有一部分商人、地主和官僚开办近代工业、逐渐形成了中国的民族企业,并在辛亥革命的推动下有了初步的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西方帝国主义暂时放松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民族企业才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民族企业是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交相压迫的缝隙中成长的。

民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生产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影响产品质量;资金缺乏,没有雄厚的资金作后盾,竞争中很易被外国资本吞并;人才缺乏,商品经济竞争,在一定条件下是人才之间的竞争,缺乏专业人才,很难在市场竞争中获胜。民族企业家在这几个方面极为重视,他们采取灵活的经营管理方法,加强产品的质量管理,以优质名牌抵抗洋货,根据市场的需要来组织生产;采取各种销售方式和手段,以占有市场;广开资金来源渠道,保证企业流动资金畅通;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在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和培训等方面加强管理,以摆脱对外籍专业人员的依赖。这就使民族企业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双重压迫下,不仅没有被挤垮,而且有些企业还得以扩大和发展,并出现了民族企业集团。这些民族企业集团在中国的资本主义工业发展中占据着一定的地位,象上海荣氏企业集团,从1903年在无锡创办茂新面粉加工厂起至1932年,集团所属企业包括棉纺织等达21家。

在旧中国,阻碍民族企业发展的限制力量相当强大,例如棉纺织工业是民族企业的主要部门,1927—1936年间,棉纺生产中,就有30%以上为外资所控制;在棉布生产中,则有60%为它们所控制。其中对民族企业威胁最大,压迫最重的是日本。日资纱厂凭借其资金的雄厚、设备的先进、规模较大的优势,压制或吞并了不少华商纱厂。在日本武装入侵的过程中,中国的不少工矿企业已遭其炝火摧毁,对残存的工厂采用军事管理和委任日本人经营的办法,加以占有。抗日战争结束后,美帝国主义在华势力迅速增长。大量美货进口,严重地破坏了中国民族企业,仅1946年,上海约有四分之三的民族企业处于停工、歇业、倒闭的灾难境地。再加上国民党官僚资本对民族企业的限制、打击和吞并,因此,旧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经过80余年的发展,在并存的外国资本、官僚资本、民族资本三种资本主义经济成份中,始终未能占主要地位。据估算,1920年旧中国产业资本总额中三种资本所占的比重是:外国资本70.4%,官僚资本11.4%,民族资本18.2%;1936年是:外国资本78.5%,官僚资本5.4%,民族资本16.3%;1949年是:外国资本10%,官僚资本72%,民族资本18%。由此可见,民族企业如同压在大石头下的一株幼苗,它始终未能茁壮成长为一棵大树,这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所必然带来的结果。只要旧中国的社会性质不从根本上改变,就不可能有一个适应企业发展的良好经营环境,民族企业,就不能不受到极大的限制和阻碍,民族企业家所办的实业难以逃脱衰落,破产的厄运。这就是旧中国民族企业兴衰发展史留给后人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