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生诬告小说《刘志丹》
小说《刘志丹》是工人出版社约请刘志丹的弟媳、刘景范的爱人李建彤撰写的。这是一部反映中共陕北革命根据地早期领导人刘志丹一生的传记文学作品。李建彤从1958年开始创作,五易其稿后完成。1962年春,李建彤把小说送周扬审阅的同时,也另送部分陕北老干部。还曾经向与刘志丹一起工作过的习仲勋、刘景范、贾拓夫等征求意见,他们对小说提了修改意见。李建彤也将书稿送给来京开会的阎红彦一份。阎在还未看书稿的情况下,便给李写信说:这部书涉及西北革命历史,“这些问题需要由中央作结论的,一个作者是负不了责任的。”李建彤构思《刘志丹》的依据是:毛泽东曾给刘志丹题词:“群众领袖、民族英雄”和周恩来题词“上下五千年,英雄万万千,人民的英雄,要数刘志丹”。她同意《工人日报》、《中国青年》、《光明日报》发表了一部分。1962年8月在北戴河召开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期间,阎红彦一面向全国总工会和团中央提出停发的建议,一面报告康生和杨尚昆。康生立即要中宣部通知各报刊不得发表这部小说。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原定的议题是讨论农业、财贸等方面的工作,包括包产到户问题在内。但会议一开始,毛泽东提出阶级、形势、矛盾的问题,要求大家讨论。这个题目也就成了9月在北京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的主要议题。八届十中全会前夕,康生于8月24日写信给杨尚昆,要中央书记处处理这个问题。康生在没看小说的情况下,竟然武断地认定“这不是一个单纯的文艺的写作问题,看来是带有政治倾向的”。康生在毛泽东未看的情况下,写了“利用写小说进行反党活动,是一大发明”的条子递给毛泽东。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念了这个条子。会议期间,康生诬蔑小说《刘志丹》是“为高岗翻案”,在得到毛泽东的同意后,曾经支持过这部小说写作的习仲勋等人被说成是为高岗翻案“的反党集团”。小说便被当作反党活动进行批判。全会决定成立审查习、贾、刘反党集团的专案组,由康生负责。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后,此案在党内进行了传达。“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个案件逐步升级,许多人为此遭到了迫害。贾拓夫于1968年含冤去世。1979年8月,中共中央为《刘志丹》一书的冤案平反。对这部小说当然可以讨论,但这样的政治批判、制造冤案是没有根据的。这是八届十中全会重提阶级斗争思想支配下,制造意识形态领域错误政治批判的第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