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特殊的人

宦官——特殊的人

殷商的武丁时代即已有阉宦了。阉是古代五刑之一,即宫刑。宫刑至中国封建社会中期鲜见记载而表面终止了,而宦官政治则一直伴随着中国封建帝制的结束才消亡。宦官的职司据明代记载分别为,十二监、四司、八局总称二十四衙门,皇城内一应琐碎生活用度器具饮食皆由庞大的宦官队伍负责。敬事房太监则专司帝妃起居。宦官的产地,唐朝时多为福建广东(如高力士即广东),明清为河北,以河间为最(如李莲英等)。宦官把持朝政首肇始于东汉末年。159年十三个宦官封侯至189年全部被杀共31年。至唐王朝安史之乱后,皇帝对将帅猜忌,信赖宦官,于是发明了监军制度,派宦官为监军,宦官监军可以随时随地指控主帅谋反,高仙芝,封常清就因不能满足监军宦官边令城的勒索而被杀。宦官监军刘承恩等将仆固怀恩、刘悟等逼反。而宦官鱼朝恩统率十节度使被安庆绪击败。唐宪宗李纯被宦官陈弘志等谋杀,唐代宦官一度具有任免皇帝的权力。李辅国专权日甚,甘露之变后,皇帝皆由宦官拥立。

宋代以太监节制兵权。鉴于自己黄袍加身的经验,赵匡胤决不让大臣有兵权,不仅用文职官员率兵,甚至重用宦官为军中统帅。1081年赵宋顷全国之师,兵分五路进攻西夏,约定会于灵州(宁夏灵武),任命宦官李宪统率,四路如期到达、唯统率李宪屯兵不进,无法指挥,大败死二十余万。1122年,宦官童贯统军出白沟(河北雄县白沟镇)攻辽,会战于芦沟桥,宋军溃败。明清两代宦官仍有专权现象,明之阉党清之李莲英等皆臭名昭著尽为人知。

宦官是中国文化中最可耻的产物之一,是帝王拥有庞大数目妻妾的必然结果,既可防止与宫中女性通又能负责宫中事务,是多妻制度下男女间最理想的媒介。尤其是为防止政权被篡夺而选择的最可靠人选。但宦官所起到的客观作用则无疑是使政治腐败军事衰弱,个别时期严重地阻碍了历史的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