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末期的勤工俭学运动
1958年至1960年,教育事业盲目发展,进行了种种“改革”,掀起了一场“教育大革命”。当时,“教育革命”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所谓“一反几千年传统”,实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1958年1月,共青团中央作出了《关于在学生中提倡勤工俭学的决定》,提出可以按照不同条件,倡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劳动,并要求各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去做,坚持自愿和课余的原则,不搞强迫命令。1958年2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大力支持团中央“关于在学生中提倡勤工俭学的决定”的通知》,认为勤工俭学是“使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大措施之一”,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去做。稍后又颁布文件规定了学生参加体力劳动的时间,增设了生产劳动课。这些都还是比较适当的。但没过多久,情况就发生了很大变化。3月24日至4月8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四次全国教育行政会议,以“反掉保守思想、促进教育事业的大跃进”为中心议题。自此以后,在“大跃进”的推动下,勤工俭学的活动就走偏了方向,各级学校劳动越搞越多,掀起了大办工厂、农场的热潮,一些地方,往往几昼夜之间,一个学校就办起了几个工厂、车间和作坊。从9月份开始,全国大、中、小学教职工和小学高年级以上学生,又开始普遍停课,投入大炼钢铁和三秋劳动。据20个省市统计,9月底有22100所各级各类学校建起小炼铁炉、小炼钢炉86000多座。到10月中旬,有397所高等学校共办工厂7240个,13000多所中专、中学共办工厂144000多个。
由于劳动过多,停课过多,严重影响了教学进度,冲击了正常教学秩序,使教育质量急剧下降。到1959年,情况仍没有根本好转。有的小学开学两个月内应有52天上课日子,但每个小学生差不多劳动了41个工作日,有的停课37天。
由于片面强调参加生产劳动,片面理解教学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有的学校竟提出:“生产在哪里,学习到哪里”,“工地是学校,炉旁是课堂”、“学习跟着生产走,学习生产两相长”的口号,教学安排竟“以钢为纲”,边生产,边学习,边辩论,把原有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完全搁置一旁,另行订出所谓结合生产实际的教学计划,并拟订教学大纲,按此大纲写讲义。使整个理论教学支离破碎。这些做法显然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教育原理,也违背了社会主义学校教育的客观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