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中立法》

美国的《中立法》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在欧洲的德国和亚洲的日本形成了两个战争策源地。美国为了避免卷入外部世界的冲突,实行所谓的“中立”政策,对德、意、日法西斯的侵略扩张采取了绥靖的态度。

1935年8月2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中立法》,规定:(1)对一切交战国实行“武器、弹药和军需品”的强制性禁运,授权总统来确定军需品的种类和实施禁运的时间;(2)禁止使用美国船只向交战国运送军火,禁运条款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该法案通过后仅一个半月,便发生了意大利侵略埃塞俄比亚的战争。美国虽然宣布对双方实施中立法,然而对意大利执行的仅仅是“道义禁运”,并拒绝参加国联对意大利的经济制裁,大批战略物资仍源源不断地运往意大利。1935年美国对意大利的石油、纯铜和废钢铁等战略物资的出口比1934年增加一倍多,对意属东非的石油出口相当于平时的六倍。

1936年2月,美国国会又通过了一项修正案,将1935年《中立法》的有效期延长到1937年5月,同时增加了禁止向交战国提供贷款的条款,并授权总统裁断外国的战争状态是否存在和是否实施《中立法》。罗斯福总统就是根据这一条款,没有对日本侵略中国的行为实行制裁。

1936年7月,西班牙爆发了右翼法西斯军人叛乱。德国和意大利明里暗里支援叛军,而英、法等国置国际道义于不顾,成立了所谓“国际不干涉委员会”,美国也于1936年8月宣布对西班牙内战实行“不干涉政策”,姑息纵容法西斯势力。1937年5月美国会又通过了一个新的《中立法》,规定:(1)美国与交战国的非军火贸易实行“现款自运”,即交战国必须用现金购买美国商品,并用自己的船只运走;(2)总统在认为对内战国家的武器出口将威胁到美国的和平时,有权将武器禁运条款用于内战国家。在这种所谓“中立”原则下,美国政府屡次否决了私人公司向西班牙政府出售飞机的要求,使西班牙合法政府无法从美国获得一枪一弹,而德、意法西斯却可以买到美国的武器,转交给叛军来屠杀西班牙人民。这就极大地损害了西班牙人民的利益,助长了法西斯侵略扩张的嚣张气焰。就连绥靖政策的始作俑者英国的财政大臣张伯伦都认为:“美国在当前能对维护世界和平作出的最大贡献,就是修改现行的《中立法》,……目前的《中立法》包含着对侵略间接和潜在的鼓励。”

美国30年代一系列“中立法”的出笼,既是国内长期以来孤立主义思潮蔓延的结果,又是对法西斯侵略势力采取绥靖政策的集中表现,其目的在于坐山观虎斗,使之两败俱伤,从中渔利,大发战争财。然而事实上,这种以中立为名,行纵容侵略之实的做法,不仅无助于美国脱离战端,反而损害了美国的根本利益,最终导致美国自己也陷入战争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