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在色差消除上犯了错误

牛顿在色差消除上犯了错误

17世纪60年代中期,牛顿对白光通过三棱镜会分解出7色光的实验现象做出了科学的解释,随后又着手改进折射望远镜。伽利略发明的折射望远镜,存在着成像模糊的严重缺点。牛顿认为,如果不同的物质具有不同的折射率,就可以让光通过不同折射率的棱镜的组合,来消除引起物像模糊的色差。

于是,牛顿设计了一个简单的实验:在一个盛满水的棱形容器里,放入一个玻璃棱镜,然后让光线通过。他想这样就可以消除色差。然而多次实验之后色差没有消除,牛顿立即自信不疑地推出一个结论:所有透明的物质都以相同的方式折射不同颜色的光线,因此要消除折射望远镜的色差是不可能的。他便停止了消除色差的研究。

与此同时,英国科学家卢卡斯也在进行这一研究,他用实验证明,不同的玻璃具有不同的折射率,通过选用不同折射率的玻璃相重合,完全可以消除色差。他还重复了牛顿做过的棱镜实验,发现光谱的长度不像牛顿说的是它的宽度的5倍,而仅仅是它的宽度的3.5倍。

卢卡斯把自己的实验结果告诉了牛顿,指出仅仅通过玻璃和水的实验就草率地推出一个广泛的结论,是靠不住的,牛顿坚信自己的推断是不会错的。卢卡斯说他的实验可能是个巧合,牛顿打断了卢卡斯的话,以权威的口气说道:“我的实验确确凿凿地证明,透明物质的折射率都是一样的。还是请您检查一下自己的实验吧。”

结果是牛顿错了,他失去了关于透明物质的色散率的可变性和制成消色透镜可能性的重要发现,更为遗憾的是,直到牛顿去世,他也没有改变自己的错误看法,而是把它带进了坟墓。

权威固然可敬,而权威的理论也要经受实践的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受不住实践检验的理论是靠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