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婪梦的幻灭
《宋本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了一则乘人之危谋夺房产的案例。宋朝时,鄱阳县的张光瑞与洪百四二人是东西邻居,房屋相连。当时洪百四得了重病,濒临死亡,洪家急需用钱料理后事。张光瑞以资助为名图谋吞并洪家的房产。张光瑞策划如让洪百四以自己的名义立契约,须由其亲属代写,洪百四的儿子未必肯写。如果外人得洪家卖房是出于不情愿,也不会帮忙代写契据。于是就让其子张曾七写了一张卖房的契约,借用其女婿詹通十的名字作为契中的买主,趁洪百四的儿子急需拿到钱殓其父之机,把洪家的房产巧取到手。这时洪百四的继子周千二从外地回来,坚持不同意这么办,被张光瑞赶走。周千二到官府告发,这笔交易没有成功。
私人占有欲深藏在人们的潜意识中,时时地显现和曝光,甚至使某些人丧失理性和道德,唯利是图,不择手段,而达到损人利已的目的。但最终却坑人害已,自吃苦果。这种自私的意识是诱使人们走向悬崖的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