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劳动学校
苏联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为了彻底改变革命前人民无权受教育,以及学校的不平等、双轨性,教育完全脱离劳动等状况,从1918年夏天起即在国家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始了筹建新的学校体制的工作。莫斯科的教育人民委员会首先提出了建立新型学校的草案。要求建立一种各阶层居民都能入学的统一劳动学校,以完成普通教育的任务。这类学校分为两级:即从八岁至十三岁学习五年的Ⅰ级学校和从十四岁至十七岁学习四年的Ⅱ级学校,学制前后共为九年。这类学校的“统一”体现在学校类型是统一的,低、高级是互相衔接的;学校的“劳动”原则表现为学校是进行综合技术劳动教育的,所有儿童都要参加体力劳动,而且为了培养儿童社会生活的能力,学校应当是“劳动公社”的性质,而不应是传统的“学校”的性质。在这种学校里,学生不分年级;不需要教科书和教学大纲;取消班级授课制,采取分组教学;整个学年的学习不间断,进行全日制的学习,设有假期、假日。这一草案对劳动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以及对传统学校教育、教导工作中的一些常规提出完全不同的主张。后来被称为“莫斯科方案”。方案要求清除旧学校的不平等性质;摆脱理论脱离实际、教育脱离劳动的恶习;要求变“读书学校”为“劳动学校”;反对呆读死记和消极被动的学习方法等等主张都是以前剥削阶级所控制的学校所不能做到的,而且它也反映了当时广大代表反对旧教育,彻底改造旧学校的革命热情,所以在全俄的教育工作一大上获得通过,并以《统一劳动学校规程》和《统一劳动学校基本原则》的法律文件形式肯定下来。但是,由于这个方案中完全抛弃了以往学校的经验,包括那些符合教育一般规律的成分,生硬地否定学校教育这一主要教育形式,简单地把学校看作生产劳动的场所,把教育过程和生产劳动过程并列起来,这是不符合教育的客观规律的。所以后来方案在实行过程中使学校流于一种无政府状态,给实践带来了极大危害,其中的教训是相当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