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为何失败
王安石(1021—1806),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字介甫,号丰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列宁称赞他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后被封为荆国公。王安石自幼随父王益辗转南北,到过许多地方。他博闻强记,能文善赋,“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青少年时期就已有才名。庆历二年(1042),王安石中进士,时二十二岁,被任命为签书淮南判官,1047年改任鄞县(浙江宁波)知县,借官谷给农民,试图减轻高利贷剥削,有成效。仁宗嘉祐三年(1058)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但由于王安石当时位卑言轻而没有引起仁宗皇帝和执政大臣的重视。尽管如此,当时,要求改革的士大夫们却争相传颂。随着王安石声誉的日益提高,他逐渐成了要求改革的士大夫的代表。熙宁二年(1069)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并设置“制置三司条例司”具体负责制定和推行新法。
王安石变法从1069年至1085年,前后十六年。新法包括“富国”、“强兵”、“育才”三个方面的内容,“富国”是指财政经济方面的改革,包括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强兵”是指军政方面的改革:包括保甲法、保马法、军器监、将兵法。“育才”是指学校、科举方面的改革,包括整顿学校、改革科举制度等。
王安石变法在加强统治,富国强兵方面确实收到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从前“积贫”“积弱”的局面。经济方面,通过改革,国家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继而出现了剩余,“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军事方面,通过改革宋军战斗力特别是防守能力大大加强,武器更加精良,战马数量增多。宋军还对西夏展开反攻,攻占五州之地,西进千里,取得了熙河之役的胜利。
但是,由于新法触动了享有特权的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因而不可避免地遭到了他们的反对。
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保守派的强大及他们的阻挠破坏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但变法派自身的软弱无力及对守旧派的妥协、迁就因素在导致变法失败中,似乎显得更为重要。第二,变法派内部的分裂,特别是曾布、吕惠卿先后排挤王安石,削弱了变法派自身的力量,是变法失败的又一重要原因。第三,王安石变法是依靠皇帝的力量,自上而下进行的,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这是导致变法失败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