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危机的教训
1991年5月上旬,山西永济县黄河滩某村庄地界内,约有40%的土地种的都是西瓜。原来,1990年这里有一户人家承包了20亩滩地种西瓜,平均每亩获利2000元,农民们看到瓜贩子多,不愁销路、瓜价又很好,于是纷纷种西瓜。
7月,西瓜成熟了,看到的却是一片失望,一片痛苦。一位青年农民赶着马车运西瓜,经过石桥时突然震怒起来,把西瓜一个一个往地下摔、边摔边骂:“全赔了,索性赔他个光。”一位姓邓的瓜农种了30亩瓜,瓜已成熟了却不摘,任瓜在地里烂掉。他7月8日曾摘了3000斤西瓜去卖,仅换回200斤小麦,合60元钱。可支付了运瓜的拖拉机费用64元,结果3000斤瓜没收入一分反而赔了4元。在黄河滩,竟没有看到一个象样的瓜贩子。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怪现象呢?
一是从1990年起国家开始收农副产品特产税,这是合情合理的。但1991年许多地方不是税务部门收,而是让公路上的有关单位代收。这些单位借着管路优势胡搞,有的一车瓜竟收税60元。贩瓜赔本,外地瓜贩纷纷走了,大量西瓜只好在方圆几十里内的村庄推销,瓜价跌到每斤2分。二是1991年春夏天旱,多数西瓜较小,太原、西安等大城市瓜贩看不上。三是西瓜成熟的高峰期太集中。
黄河滩农民种西瓜赔本,严重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失望和痛苦的教训告诫人们,发展商品经济,必须要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必须重视税收政策在指导生产和流通中的杠杆作用。由于许多地方,把收税权随意交给管路单位,以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导致农副产品特产税的政策失控,税额过重,无利可图,无人推销,最终出现西瓜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