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做买卖

县令做买卖

唐朝新昌县县令夏侯彪之刚刚上任,就向里正(乡里的小官)打听:“一文钱能买几个鸡蛋,几茎竹笋?”里正告诉他:“一文钱能买三个鸡蛋,五茎竹笋。”夏侯彪之取出二十千文钱,命手下人买三万个鸡蛋,五万茎竹笋。又命把鸡蛋放到鸡窝中孵化,把竹笋种到树林中。孵出的三万只鸡数月后长大。夏侯彪之让县吏以每只三十文钱去卖,半年之间,获钱三十万文。到了秋后竹子长成了,他又命县吏以每棵十文出售,获利五十万文。事见《太平记事》。

过去当官之所以令人羡慕,是因为在某些时候它便是权势的化身,金钱奢望的代名词,有些人为了得到它不惜一切代价,不择任何手段,追求和争夺这顶乌纱帽。一朝大权在握,其贪婪、可憎的面目就毕露无遗。上述县令可谓会做买之人。但他政事不理,百姓的疾苦不闻不问,挖问心思去做买卖,充其量他只不过是一个精明的商人,是一个利用官职之便的商人,却不是一个好官。当官者都如此,社会可就要大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