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横和滥用权力的约翰王
约翰王(John 1167—1216年)是英国国王,金雀花王朝亨利二世的幼子,深受父亲钟爱,因年幼未分土地,被称为“无土的约翰”。约翰成年时,父亲和两位兄弟已逝世,由三哥狮心理查继承王位,约翰被封为莫尔坦伯爵和爱尔兰公爵。约翰长期凯觎王位,在理查三世参加第三次十字军东侵时,曾阴谋夺取王位,但被挫败,1199年理查去世后,即位为王。
约翰是一个专横、无能、放荡和滥用权力的国王,即位不久,就因与封臣吕齐尼昂争夺其未婚妻伊莎贝拉而导致封臣不满发动暴乱。吕齐尼昂向封主法王腓力普控诉约翰,法王传审封臣约翰,英王置之不理,法王乘机向英王在法国的领地进军并占领它,约翰失去了祖传土地,威信扫地。为了挽回败局,约翰筹集资金,准备再战,为此他随意增收捐税,没收附庸土地,任意扣押市民索取赎金,引起贵族和市民的普遍不满。
1202年,坎特伯里大主教去世。为了大主教的人选问题,约翰又与教皇英诺森三世发生激烈冲突。英王反对教皇干预英国大主教的选举,本非无理之事,但因约翰没收支持教皇的英格兰教士的财产,引起公众不满,致使教皇得以利用矛盾,打击约翰,英王被迫屈膝投降。1213年约翰跪在教皇使节面前,称臣纳贡,宣誓效忠教皇。
1214年约翰纠集部分贵族企图夺回法国卢瓦尔河以北的领地,他与德皇奥托四世、佛兰德尔伯爵共同结为反法大联盟,但是在布汶战役中盟军惨败,约翰狼狈逃回英国。回国后,他准备重振旗鼓,继续对法战争。可是国内形势发生巨变,已经联合起来的贵族、骑士、市民,用武力强迫国王在已经制定的自由大宪章上签字。1215年6月25日,约翰在泰晤士河的兰尼米德草地被迫签字认可。这时只有七个骑士支持他。自由大宪章承认了封建贵族的特权,由诸侯组成的25人宪章执行委员会可诉诸武力制裁国王,使英国的王权强化过程严重受阻。
约翰在外交上的失败,以及臣民对他的责难,并非偶然,长期以来,他一意孤行,在对内政策上既不按惯例行事,又缺乏新的章程,既不依靠贵族,也不依靠市民,横征暴敛,滥用权力,使骑士和市民的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约翰行为放荡,品质恶劣,甚至不顾君臣礼仪,随意欺溽臣民妻女,朝廷内外,声名狼籍,英国编年史家坎伯伦西斯称他是“历史上一切暴君中最凶狠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