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之洞治厂失策

张之洞治厂失策

1889年春,两广总督张之洞筹划在广州建立炼铁厂,向英国订购机器。同年他调任湖广总督,清政府令他筹备修筑芦汉铁路,他认为铁路修造应尽量用中国材料与中国资本,故须大规模开采矿山,并建立炼铁厂。但是,张之洞对于创办近代工业却完全无知。他先后电驻英公使刘瑞芬、薛福成,定购炼钢厂机炉。公使茫然,委之使馆洋员马参赞,再由洋员转托给英国一家叫梯赛特的机器厂承办。这家厂回答说,要办钢厂,须先带来铁矿石,煤焦进行化验,再决定配置何种炼钢机炉,不可冒昧从事。薛福成据以复报综之洞,张氏断言:“以中国之大,何所不有,岂必先觅煤、铁而后购机炉,但照英国所用者,购办一分可耳”。薛福成以告诉梯厂,厂主唯唯而已。结果买回来的机器炼铁炉同矿砂的成分不相适应。

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后,继任两广总督的李鸿章反对在广州建设炼铁厂,张之洞只得和清政府商定将铁厂移建于湖北,并由户部拨款二百万两作为资金。张之洞在湖北一面筹划建厂,一面派了许多人员到各地勘察煤铁矿。他派德国技师在大冶县附近勘察,发现大冶铁矿蕴藏极其丰富,大都露在表面,开采非常容易,据当时估计,每年开采1万吨,可供开采2000年。但是德国矿师发现此矿后,在通知张之洞之前,已经报告了德国政府,德国便向北京总理衙门交涉,企图占有该矿开采权。中国政府不允,结果订立了条约,规定,“凡以后铁矿采掘及铁道敷设一切器具,皆须购自德国,技师则独聘德国人。“

张之洞决定开采大铁矿,并在矿区修筑了一小段铁路。当时最大的困难是湖北境内找不到好的煤矿。经过很大的努力找到了大冶附近的王三石煤矿,采掘二年后因积水过多而停止。便又开采江夏与马鞍山煤矿,同时收购湖南各地土法开采的煤。

铁厂的厂址选择在汉阳大别山下,因该地太洼,必须筑地基九尺,修筑江堤一段,才不至于水涨受淹。此地既不接近原料地,也不接近燃料地,原料和燃料的运费增加,必须提高产品的成本。盛宣怀就曾提出:“大冶江边煤铁锰矿与白石均在一处,天生美利,如在江边设厂,百世之功。惜在大别山下,转运费力”。且屡谏不从。张之洞以“与省城对岸,可以时常亲往督察”为理由,一定要把厂址选在汉阳。

铁厂从1890年动工兴建,一切机器和厂房工料差不多全部是从英、比各国陆续订购来的,加以全厂规模庞大,直到1893年年底才大致完工。铁厂共有6个大厂、4个小厂,炼炉2座。厂中雇用外国技师约40人,工人约3000人。大冶铁矿储量丰富,铁的质量也很好,雇用采铁工人达1000余人。唯有燃料问题尚未很好解决。找到马鞍山煤矿后,又不知炼焦,又悬赏征求炼焦之法,掘地为坎,终日营营,而不知马鞍山等处之煤、灰矿并重,不合炼焦之用,不得已购德国焦炭数千吨与马煤所炼土焦搀合,巨舶载来,宝若琳琅,自始至张,实未能炼得合用生铁一吨。后来又以高价购买开平煤,又往往因为开平煤炭未到,而封炉停火。燃料勉强解决后,冶炼的结果,因大冶的铁内含磷过多,而厂中酸性炼炉不能去磷,所炼之钢成分不合,根本不能制造钢轨。以后被迫重新改装炼炉。这都是张之洞等人对近代工业的经营盲目无知的结果。

铁厂初创办时,原计划购机建厂以及经营煤铁矿,共需银约280万两。清政府决定由户部所筹铁路经费200万两项下拨给。后来在经营的过程中这200万两不够用,张之洞便从地方政府收入的各项厘金、盐税中罗掘;仍不足,便挪借官款和商款,并大量拨用了枪炮局和织布局的经费。自筹办起至1895年8月止,铁厂一共支出了5,829,629两,这笔庞大的经费开支没有获得什么象样的结果,张之洞自己也承认铁厂的产品“品质不良”、“成本太重”、“销场未广”,清政府也责备他“经营数载,糜 已多,未见明效”。这种情况实难继续维持下去。甲午战争后,清政府财政濒于破产,更无力为铁厂筹措经费,便于1896年改为“官督商办”,由买办盛宣怀接办去了。

张公倾心首创近代钢铁大企业,他的决心和抱负,非当时一般迂夫同僚可比,实在令人敬仰。遗憾的是,张公在治厂过程中,未能倾耳高见,长官意志作怪,忽视科学知识,导致决策失误,损失严重。由此,这个近代史上治厂失策的典型教训,也就引起人格外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