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路事件的教训
中东路事件是指1929年中国政府下令派军队占领中东铁路所引起的中苏争端和武装冲突。1929年5月27日,哈尔滨特警处奉命派军搜查了苏联驻哈领事馆,逮捕了正在馆中的39名苏联人,挑起事端。蒋介石亲赴北平,布置东北军队沿中苏边境布防,作备战姿态。紧接着中东路理事长兼全路督办吕荣寰下令解除苏方铁路局长、副局长职务,以中方副局长代理局长职权,免去苏方各处处长,大部分代之以白俄分子,并将撤职人员驱逐回国。同时,解散苏联远东贸易局等机构,派兵武力取得了原来由中苏共管的中东铁路。这样,就破坏了1924年《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的有关规定。7月14日,苏联政府发出最后通牒,要求释放被捕苏联人,恢复中东路现状。7月18日苏联政府宣布与中国断交。同年8月,中苏边境发生武装冲突。苏联军队向满洲里和绥芬河发动进攻,在扎赉诺尔前线,东北军第十七旅全军覆没,全旅7000人仅1人逃出,旅长韩光弟战死。满洲里前线的梁忠甲所部数千人全部被俘。东北军损失惨重。张学良派人前往伯力与苏联谈判,于12月22日签订了《中苏伯力会议议定书》。中方接受了苏联提出恢复中东路在冲突以前之状态等3项先决条件。至此中东路事件即告结束。
此事件完全是蒋介石政府受帝国主义的指使而造成的。美国竭力怂恿蒋介石收回中东路,排除苏联,以便插手中东路,扩展它在东北的势力范围。日本帝国主义也急欲吞并中东路,以实现独占东北的野心。而最后却以军事失利而结束,英美干涉完全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