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长就短的任昉

舍长就短的任昉

任昉,字彦生,齐梁时人。《南史》上记载,说他“幼而聪敏,早称神悟。”很小的时候便能读作文,后来也才名极盛,与沈约齐名。任昉特别擅长“笔”,每作一篇,总是才思涌动,奔发无穷,一遍就可以写好,不需要改动。当时王公大臣的表奏很多是请他代写的。深受时人的推崇。

所谓“笔”,是与文相对的。主要指章、表、书、记等应用文体;“文”是指华美、形象、有韵的纯文学作品,包括诗。与任昉同时的另一大家沈约擅长作诗,被称为一代诗宗,诗名极大。当时人并举他们的作品,称“任笔沈诗”。认为他们的作品是文章的楷模,给予很高的评价。这本来是极大的殊荣,但任昉对“任笔沈诗”的说法还是不满。晚年便在诗上狠下功夫,决心胜过沈约,独占鳌头。但是,由于他擅长熟悉“笔”的写作方法,对“文”的作法并不深加推究,而沿用“笔”的方法,在诗中大量使用典故,致使诗章词句不能流畅通达。诗歌创作相当失败。最后落了个“才尽”的贬评。任昉的失败发人深省。

运用典故,这是南朝的一股文学风气。借此可以炫耀学问,使诗的意境含蓄朦胧,这本来无可厚非,但诗中极力追求用典,故意“掉书袋”,则使文章类于抄书,艰涩难懂,失去了诗歌自然生动的风韵与流畅天然的美感。这种诗,文学史上称为“事类诗。”是生硬艰涩的一种不受欢迎的诗歌。

“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沈约善诗,任昉善笔,本来是很正常的。各自发挥特长,必将硕果累累。可是任昉却必欲压倒沈约而后快,不管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够驾驭诗歌,盲目地创作,而又不遵循写诗的规律,仍象写表章一样援古证今,大量用典,使得诗歌缺乏真情实感,缺乏生活气息,不是以情动人,非要以理服人,结果只能遭受失败的命运。

任昉避长扬短,而又不找出致短的原因来加以改善,盲目地在诗中大量用典,违背了诗歌创作不同于其他文体的特殊规律。所以不但在当时有“才尽”之讥,即使在后人的评判中,人们认为他的诗也终是没有超出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