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的必由之路不可跳越

商品经济的必由之路不可跳越

商品经济是个历史范畴,它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发展和消亡的。生产力由低向高发展地客观规律,决定社会经济是按照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的顺序发展的。说商品经济的必经之路不可跳越,就是不能由自然经济跳过商品经济而直接进入产品经济。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及社会分工极其低下,社会产品相当匮乏,决定当时只能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以及私有制的出现,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商品经济,但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仍然是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只是处在从属和补充的地位,因此只能是简单商品经济。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社会财富都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就连劳动力也作为商品买来买去,因此称为发达的商品经济。随着生产力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客观上要求用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生产资料私有制,但是生产力发展地不平衡,多层次和社会产品还不丰富,决定社会主义不可能一开始就是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和实行按需分配。这就决定它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即现代商品经济。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以及社会产品的极大丰富,人类历史必将发展到全社会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并实行按需分配,到那时商品经济就会被共产主义的产品经济所取代。

我国是在经济技术比较落后,商品经济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基础上进入社会主义的。这就决定我国不可能实行单一的全民所有制,而只能是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这种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及劳动产品属于不同所有者的客观经济条件,决定各企业之间的经济交往必须按照商品经济原则,实行等价交换。并通过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推动我国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然而,在极左思想的影响下,不但没有不失时机地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反而把商品经济视为异端,甚至把商品经济同资本主义画等号,加以排斥和限制。在这种极左思想的支配下,把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管理权过多地集中到各级行政机关,窒息了企业的生机与活力;集体经济的性质常常得不到保证;在各企业的经济交往中,无视市场和价值规律的要求,既不考虑商品的价值,又不考虑市场供求状况,主观地制定计划价格。把重视价值规律和利润,主张扩大企业权限的正确意见,被当作“利润挂帅”的修正主义大加批判。“四人帮”利用这些左倾错误大肆鼓吹商品经济是产生新资产阶级分子的土壤和条件,使商品经济屡遭责难,就连农村的多种经营和农贸市场都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去割。其结果使企业既没有采用新技术、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的内在动力,又没有竞争的外部压力,阻碍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这一切都是人为地跳越商品经济充分发展阶段留下的历史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