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苏区“肃清社会民主党”冤案

闽西苏区“肃清社会民主党”冤案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一度由于“左”倾错误路线的指导,闽西苏区在军事斗争和土地革命中受到严重损失,苏区某些领导人却错误地认定这是某一种反革命团体混入苏区从事破坏活动的结果,致使苏区发生了“肃清社会民主党”事件。

1931年1月初,红十二军召开纪念国际共运先驱李卜克内西、卢森堡、列宁的大会。会上发现有人公开喊“拥护第二国际”“社会民主党万岁”的口号,便认定这这些人是“社会民主党分子”并加以逮捕。其实,一些缺乏国际共运史知识的青年军人喊这类口号并不为怪,但闽西党组织和红十二军领导人不做实际调查便认定是一个潜伏在苏区的反革命派别,从而引发了整个苏区的“肃社党”运动。

由于闽西苏区根本不存在“社会民主党”之类的反动派别,肃反最初的两个月,各地很难发动,于是一些地区的领导人在执行中程度不同地滥施肉刑和逼、供、信,制造了一批冤案。1931年3月,闽西苏维埃政府在永定虎冈召开了“闽西工农兵审判反革命社会民主党分子代表大会”,审判了以原红十二军第一百团政委林梅汀为首的34名“社会民主党党魁”,林梅汀等17名主犯被判死刑。虎冈审判大会之后,各县区苏维埃政府纷纷仿效,滥杀无辜,主观武断和刑讯逼供之风盛行,冤案迭起。1931年4月,王明“左”倾教条主义统治下的中央,认为“社会民主党”等反动派别已普遍地打入闽西苏区党组织和红军,情况极为严重,要求闽西党和苏维埃须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以最严厉的手段去镇压。在这种“左”的思想指导下,闽西肃反情况更加严重和恶化,不仅杀害了大批所谓的“社党分子”,还把平时工作上犯有错误或消极落后的同志一概视为“社党”分子加以清洗,对阶级出身不好的同志也根据“地主富农子弟在斗争中必然会背叛革命”的逻辑,进行无情打击。据查,在这次肃反运动中,受害牺牲者达6352人,其中相当部分是闽西各地红色区域的最早创始人和红军,地方政府的骨干。闽西苏区的“肃社党”运动,给革命事业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破坏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大大影响了苏区的巩固和根据地的建设。经中共中央苏区中央局和毛泽东、周恩来的及时制止,1932年3月基本上结束了“肃社党”运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直到1986年4月,中共福建省委经过调查才确认闽西苏区的“肃社党”是一大冤案,对被错杀的同志平反昭雪,恢复了政治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