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暴力不合作”运动领袖甘地之死
莫汉达斯·卡拉姆钱德·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1869—1948)出生于印度西部卡提阿瓦半岛的波尔班达土邦。他的父亲曾先后担任过两个土邦的首相。1837年,甘地在中学毕业后留学英国,研究法律,1891年回国后担任孟买高级法院律师。
1893年,他被聘去南非特兰士瓦首府普利土利亚处理一起债务纠纷。到南非后,目睹了当地印度侨民受白人歧视的情况,便投身于当地反对种族歧视的运动。与此同时,他从阅读《圣经》、《可兰经》和有关著作中认为,任何政治斗争都要以“仁爱”精神为宗旨,从而萌生了一套“非暴力”的理论,并在非洲购买一块土地(100英亩),建立“凤凰新村”,作为他在南非领导非暴力斗争的基地之一。
1906年,特兰土瓦州政府公布一项禁止印度向南非移民的“黑色法案”,为此,甘地领导印度侨民掀起非暴力抵抗运动,2000多名工人和妇女在甘地领导下向德兰土瓦发起“和平进军”,并得到社会各阶层的支持。在群众运动压力下,英驻南非总督被迫让步,非暴力运动取得一定胜利。
1915年甘地回到印度。由于他的社会政治主张和非暴力斗争策略为印度资产阶级和群众所赞赏,很快成了国大党的实际领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为了使英国在战后给印度自治权,他全力支持英国作战。但在战后,英国并没有给印度以自治,这就动摇了甘地同英国合作的信念。1919年11月,甘地正式提出对英国采取不合作态度的主张。“阿姆利则惨案”后,1920年9月,国大党召开特别会议,通过了甘地提出的不合作运动的决议,各阶层人士纷纷响应。1921年8月和1922年2月,50万工人大罢工,农民举行示威并同警察发生冲突,把不合作运动推向高潮。在这重要时刻,甘地却认为运动已超出了他所规定的范围,要求停止,并宣布无限期推迟全国不合作运动计划,引起党内外强烈不满。
后来,甘地反对贾·尼赫鲁提出的实现印度“完全独立”的不合作纲领,并在1930年同英印总督欧文谈判,签订妥协性协定,用停止不合作运动换取对方停止镇压。英国当局并未遵守协定,于1943年10月进行大肆逮捕,将甘地等国大党领导人全部逮捕入狱,后被释。甘地一向主张印度教徒与伊斯兰教徒的团结合作,印巴分治以后,甘地继续为平息这两大教派之间的冲突而努力。但是甘地本人却于1948年1月30日被狂热的印度教徒枪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