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原文与翻译、赏析
胡适
云淡天高,好一片晚秋天气!
有一群鸽子,在空中游戏。
看他们三三两两,
回环来往,
夷犹如意——
忽地里,翻身映日,白羽衬青天,
十分鲜丽!
【赏析】 《鸽子》是一首参照古代“曲”的样式而创作的白话诗。尽管这在胡适的尝试中被视作留有明显的旧痕迹,但该诗在运用白话写曲这一点上确有某些新颖独到之处,所以仍不失为一首值得欣赏的好诗。
《鸽子》刊登在1918年1月出版的《新青年》第4卷第1号上。这是胡适留美回国后发表的第一首诗。此时国内也有一些人正在试作新诗,他们不仅采用白话,而且正在打破旧的五七言体的束缚。这时,胡适也明确提出“诗体的大解放”的主张,开始步入他尝试的新阶段。《鸽子》正是这样的一次尝试。
在古典诗歌中,律诗的要求与限制最多最严,词虽然有固定的词牌,但多为长短相间的句式,写作起来比律诗要方便一些,而曲的兴起在词之后,创作时比词还要自由一些,况且曲更多地吸收了民间口语。这在胡适看来,是可以作为文言诗向白话诗转化的借鉴的。所以,《鸽子》的第一个特点是不再像《蝴蝶》那样保持格式的整齐,而是由三字句,四字句,五字句,七字句结构而成。不过,这虽然是在走向诗体的解放,却是有限度的。按照诗人当时的见解,诗的外形必须呈现一定的图案美。所以《鸽子》尽管去掉了“句子太整齐”的限制,但也并非随意书写,而是从诗句的组织到诗句的排列,都作了精心设计,依然突出了错落有致的匀称美。
习惯了旧诗节奏感的新诗人,对新诗的音乐性十分重视,《鸽子》便表现了音乐性强的特色。诗中“气”、“戏”、“意”、“日”、“丽”等字,不仅韵母相同,而且都是去声,朗诵起来,一味的叠韵与仄声,保持了曲这种诗歌样式特有的音乐气氛。此外《鸽子》的音乐特色还透过它的诗句的结构显现出来。诗开始的两个长句,交待鸽群在秋日睛空中游戏的情景,节奏舒缓平和,给人以开阔、闲适之感。接着诗人利用“曲于句中多用衬字”的特别之处,在诗的中部组织了三组描绘鸽群翱翔姿态的诗句,而其中第一句虽为三顿,但在朗诵时“看他们”这一顿,自然要与“三三两两”拉开较大的间隔,这样一来,实际上是有三个两顿的诗句凸现在诗的中间,以明快、递增的音响造成一个高音区,极写鸽群自由、如意、从容、安详的情致。然后用一个“三字句”一顿的突然转折,再次将节奏加速,用两个四字句中间夹一个五字句在音感上带有波动性的句式,将全诗的节奏与旋律再一次推展到高且远的方向,造成一种鸽哨的乐音从天际飘来的令人神往的美境,同时,抒发一种热爱自由解放的感情,也就是张扬“五四”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