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林郎·[汉]辛延年》原文与赏析

[汉]辛延年



昔有霍家奴,姓冯名子都。

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

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

长裾连理带,广袖合欢襦。

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

两鬓何窈窕,一世良所无。

一鬟五百万,两鬟千万余。

不意金吾子,娉婷过我庐。

银鞍何煜爚,翠盖空踟蹰。

就我求清酒,丝绳提玉壶。

就我求珍肴,金盘脍鲤鱼。

赐我青铜镜,结我红罗裙。

不惜红罗裂,何论轻贱躯!

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

人生有新故,贵贱不相逾。

多谢金吾子,私爱徒区区。



这是一首叙事诗,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颇有名气,作者辛延年,东汉后期人,生平不详。

诗歌以作者讲故事的形式开始:从前,西汉昭帝年间,霍光家有一奴仆,是一个美男子,名字叫做冯子都。他倚仗大将军、大司马霍光的赫赫权势,调戏开酒店的一个北方少数民族的女孩子。胡,是当时对北方少数民族的称呼。四句诗,概括地交代了诗中所要讲的故事内容和当事者之一冯子都的身份和行径。

“调笑酒家胡。胡姬年十五,”用顶真的修辞手段,在不知不觉中,极自然地推出本诗的主人公——胡姬,一个不知姓名的北方少数民族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子正当十五岁,在风和日丽的春天,独自一个人在自己的酒店里卖酒。“当垆”,站在放酒坛子的土台面前。这两句交代女主人公的年龄、身份和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春日独当垆”的“独”字,用得极有分量,它极大地突出了主人的无畏和冯子都的卑劣。

女主人公穿着长前襟的衫子,衫袖宽大,两襟用连理带绾合着,里面是绣着合欢图案的短袄。这表示已经成婚。头上戴着蓝田出产的美玉,耳后垂下大秦(当时对罗马帝国的称呼)来的珍珠;左右两个环形的发髻是那样美好,在当代实在找不出能与它比美的:一个发髻价值五百万,两个合起来就值一千多万。从“长裾连理带”至“两鬟千万余”八句,表面看来是作者极力夸饰女主人公穿戴的豪华,似乎在炫耀她的富有,实际上却是借此烘托她的美丽外貌和高贵人格。

以上是作者对故事中两个当事人的从旁介绍。下面由女主人公自己讲述“调笑酒家胡”的具体经过。

想不到冯子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地走进我的酒店,门外停着他刚赶来的马车,马背上鞴着镶银的鞍子,在太阳照射下闪闪发光。透过马鞍的形象,可以看出主人的轻佻。车盖以翠鸟的羽毛作装饰,车内空无一人。这种情况暗寓着冯子都的踌躇满志,充满信心,自认为一定可以把酒家女哄骗入车。金吾,执金吾,汉代守卫京城的武官,这里只是女主人公对冯子都表示尊敬的泛称,冯子都并不是真的执金吾;“娉婷”,美好的样子。他一会儿到我面前来要清酒,我用丝绳提着玉酒壶给他;一会儿到我面前要美味佳肴,我把切细的鲤鱼肉放在金盘里端给他。一个“就”字,把冯子都的讨好卖乖写得淋漓尽致。只是我们的女主人公不吃他这一套,因此,他只好使出最末的一手:硬要送给我一面青铜镜,还要亲手系到我的红罗裙上,软的不成来硬的。

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女主人公再也沉不住气了,她要为捍卫自身的人格尊严而抗争,毫不可惜红罗裙扯裂,哪里顾得了一个轻贱躯体。意思是说,你敢把铜镜系到我的红罗裙上,那我就扯掉它,即使因此而扯坏了罗裙,我也在所不惜;如果你敢碰一碰我的身体,那我就跟你拼命。这是义正辞严的警告。紧接着明白地表示自己的心迹,俗话说:“男子爱后娶的老婆,女子以结发丈夫为重。”生在世上的人,有的喜欢新,有的喜欢旧,它不因社会地位的高贵和低贱的变化而变化。这是说,我非常爱我的丈夫,绝不会因你高贵而转过来爱你,不爱他。谢谢你看得起我,单相思是没有结果的,不要煞费苦心了。这最后两句,是一种劝说,也为冯子都下不了台而递给他一架梯子。

这样一来,既制止了冯子都的轻举妄动,又斩断了他的邪念,捍卫了人格的尊严,还不失时机地安顿了冯子都,使他不致恼羞成怒,造出无穷后患。要知道,象冯子都这种恶奴,逼急了是什么事物都干得出来的。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女主人公不仅外表美丽,品格高尚,而且极其聪明,在她面前,冯子都是一头十足的蠢驴。

作者写作的用意十分明显的,是要通过对一个少数民族少女的歌颂,肯定不慕权势、不畏权势,进而同权势作斗争的思想品德。权势,在等级森严的封建制度中,往往是人们仰慕、追求的对象,在作者所生活的东汉后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同时代的赵壹在《刺世嫉邪赋》中,曾痛心疾首地揭发过。辛延年的这首诗歌,大约也是针对当时江河日下的这种世风而发的。在作者看来,人与人之间的真诚感情(包括夫妇情义在内),不能也不应该建立在权势上。权势压不出真正的感情来,真实的感情也不随高贵、低贱的社会地位的改变而改变。也就是说,在社会中,除了权势以外,还存在着比权势更值得珍惜的情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