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陶渊明·闲情赋序》鉴赏
初张衡作《定情赋》,蔡邕作《静情赋》 ,检逸辞而宗澹泊,始则荡以思虑,而终归闲正。将以抑流宕之邪心,谅有助于讽谏。缀文之士,奕代继作,并因触类,广其辞义。余园闾多暇,复染翰为之。虽文妙不足,庶不谬作者之意乎?
(《陶渊明集》)
这一篇小序,不足百字,也没有什么值得特别称道的曲折妙处。然而,这里面却反映出了中国文人所推崇的关于情爱文字的两项最高准则。
应该说,自秦汉以来,中国文人对于爱情的描写,都已受到“思无邪”观念的理性制约。这种以孔子修订《诗经》为滥觞的道德标准,以其特有的文化魅力为后世文人所接受,并逐渐沉积为一种自我约束的内在要求。因此,那些写情的高手,如张衡、蔡邕等等,无不象这篇小序所概括的那样: 开始时似从放荡处落手构思,而结局却依然回复于雅正无邪。也就是所谓的“发乎情而止乎理”。
中国文人描写情爱的又一个重要准则,是恪求某种社会教化功能,或寄托一些讽喻规劝之类的寓意。这其间,一些格调品级高的,的确能显出令人赞叹的妙趣巧智,甚至于崇高的悲剧效应或幽默温情。但也有不少尖酸自怜的,或摆出一副教师爷面孔的便令人实难恭维。至于再等而下之,以至不惜将自身比作失宠的风尘女子,以诉不为君王权臣所用的委曲,那就未免有些肉麻之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