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鞭贾》原文|注释|赏析
市之鬻鞭者②,人问之,其贾宜五十③,必曰五万。复之以五十④,则伏而笑⑤; 以五百,则小怒;五千,则大怒;必以五万而后可。
有富者子,适市买鞭⑥,出五万,持以夸余⑦。视其首⑧,则拳蹙而不遂⑨。视其握⑩,则蹇仄而不植(11),其行水者(12),一去一来不相承(13)。其节朽墨而无文(14),掐之灭爪(15),而不得其所穷。举之,翲然若挥虚焉(16)。
余曰: “子何取于是而不爱五万(17)?”曰: “吾爱其黄而泽(18),且贾者云(19)……”余乃召僮爚汤以濯之(20),则遫然枯(21),苍然白。向之黄者栀也(22),泽者蜡也。富者不悦,然犹持之三年。后出东郊,争道长乐坂下(23)。马相踶(24),因大击,鞭折而为五六。马踶不已,坠于地,伤焉。视其内则空空然,其理若粪壤(25),无所赖者(26)。
今之栀其貌(27)、蜡其言(28)、以求贾技于朝者(29),当其分则善(30),一误而过其分则喜,当其分则反怒曰: “余曷不至于公卿(31) ?”然而至焉者亦良多矣(32)。居无事(33),虽过三年不害。当其有事,驱之于陈力之列以御乎物(34),以夫空空之内,粪壤之理(35),而责其大击之效(38),恶有不折其用而获坠伤之患者乎(37)?
(《柳河东集》)
注释 ①鞭贾(gu)——卖鞭子的商人。②鬻(yu)——卖。③贾(lia)——通“价”,价格。④复——还。这里是还价的意思。⑤伏——弯腰。⑥适——到。⑦持以夸余——拿着鞭子向我夸耀。“夸”字后省略了介词“于”。⑧首——指鞭梢。⑨拳蹙而不遂——卷缩而不舒展。拳:同“卷”,卷曲。蹙:收缩。遂:顺,引申为舒展。⑩握——鞭柄。(11)蹇仄——歪歪斜斜。植——同“直”。(12)行水——不详。有人说指鞭末能够甩动的皮筋。(13)承——衔接。(14)朽墨——腐朽墨黑。文——纹理。(15)掐——用手指去按。爪——指甲。(16)(pian)然若挥虚焉——轻飘飘的好象没有挥动什么东西一样。 虚: 无。(17)爱——吝惜。(18)爱——喜爱。泽——光泽。(19)云——说。作者在这里省略了鞭贾所讲的话。(20)召——唤。爚(yue)——火光,这里用作动词,烧的意思。汤——热水。濯(zhuo)——洗。(21)遫(su)然——收缩的样子。枯——枯萎,这里指失掉光泽。(22)向——原来,先前。栀(zhi )——栀子,这里名词用作动词,即栀子染的。(23)长乐——地名。坂: 斜坡。(24)踶(di)——踢。(25)理——肌理,质地。(26)无所赖者——没有什么可取的。(27)栀其貌——伪装他的外貌。栀: 这里作动词用,染,引申为伪装。(28)蜡其言———粉饰他的言辞。蜡: 这里作动词,涂,引申为粉饰。(29)贾技于朝——向朝廷兜售(他的)伎俩。贾: 卖,兜售。技: 伎俩。(30)当其分则善——本来根据一个人的能力给予适当的职务是对的。当: 适当。分: 本分,这里指实际能力。(31)曷——为什么。公卿——此泛指古代朝廷的高级官吏。以上三句描摹“贾技于朝”者的心理口吻。这之前“当其分则善”一句是作者的口吻。(32)至焉者——做到公卿的。良——很。(33)居无事——处在国家平安无事的时候。(34)“ 驱之”句——派他到应当出力的岗位上去处理事务。驱: 使,派。陈力: 贡献才能。御: 治,这里有处理的意思。物: 事。(35)“空空之内,粪壤之理”——比喻腐朽官僚的无才无德。(36)责——求。大击——这里指尽大力。效——效用。(37)恶(wu)有——哪有。折其用——使它的作用受到挫折,比喻所担负的任务受到影响。获——招致。坠伤之患——比喻朝廷和君主遭到危难。
赏析《鞭贾》是一篇很有分量的讽刺性杂文。虽只是以卖鞭人为题,实际上不仅讽刺了“鬻鞭者”、“富者子”,而且更无情地揭露了那些“贾技于朝”的奸官,并间接指斥和告诫了当时的最高统治者。
文章首先用夸饰的手法,形象地刻画了一个诈骗牟利的卖鞭子的奸商。他善于装腔作势,漫天要价: “其贾宜五十,必曰五万。”买者还价五十,“则伏而笑; 以五百,则小怒; 五千,则大怒,必以五万而后可。”而愚妄虚荣,不识好歹的富者子则甘心受骗,花五万金的高价买下鞭子,还拿到人前夸耀。有人当即检验这只是件伪劣商品时,他反不满揭露真情的人,并不肯丢掉这根鞭子,终于落得坠马受伤的下场。之后,作者巧妙地把批判的笔锋由市场转到官场,转到对那些奸官的无情揭露。他们本来也是腹内空空、无才无德,却伪装其形貌,粉饰其言辞,显示一幅很有才干的样子,向朝廷索要高官厚禄。他们中是否也有得逞的呢? “至焉者亦良多矣”。不仅有,而且很多。那么,又是谁能使这些奸官窃踞“公卿”的高位呢?作者没有明说,或者,也只能含糊其辞。但是读者联系前后文,不难领会,作者在这里是多么巧妙地指斥了最高统治者用人不当。他的用人,也正如那位富家子弟买鞭,不辨贤愚,却又不愿接受正确的意见,因而也必然逃不了由此带来的危难。
虽然,从字面看,本文对奸商(卖鞭人)与富者子的讽刺占了主要篇幅,用于揭露奸官、指斥最高统治者的笔墨反而较少。而且,我们今天的读者,即使仅从前两个形象身上也能获得认识价值。但是,通观全文的构思立意,它批判的重点,亦即全文的落脚点,是在后两个形象身上。前二者只是后二者的类比形象,是宾;奸官以及重用奸官的最高统治者才是作者的主要矛头所向,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