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牧《越人遇狗(《二戒》其一)》原文|注释|赏析

邓牧《越人遇狗(《二戒》其一)》原文|注释|赏析

越人道上遇狗。狗下首摇尾人言曰: “我善猎,与若中分。”越人喜,引而俱归,食以粱肉,待之以人礼。狗得盛礼,日益倨,猎得兽,必尽啖乃已。或嗤越人曰: “尔饮食之,得兽,狗辄尽啖,将奚以狗为?”越人悟,因与分肉,多自与(11)。狗怒,啮其首(12),断领足(13),走而去之(14)

夫以家人豢狗(15),而与狗争食,几何不败也(16)!

(《伯牙琴》)

注释 ①越人遇狗——本文是邓牧《伯牙琴·二戒——学柳河东》的第一篇。柳河东即柳宗元,作有杂文名篇《三戒》。邓氏此作,即效其体。越:指越地,略当今江苏南部、浙江北部等地。②人言——象人一样说话。③与若中分——若:你。中分:即对半分,平分。④粱肉——精美的食物。⑥待之以人礼——以对待客人的礼节款待它。⑥倨(ju)——傲慢。⑦必尽啖乃已——必定全都吃光才罢休。啖(dan): 吃。⑧嗤(chi)——讥笑。⑨辄(zhe)——即,就。⑩将奚以狗为——又要狗干什么。奚(xi): 何。(11)多自与——多给自己一些。(12)啮其首——咬他的脑袋。(13)领足——脖子和脚。(14)走而去之——离开他而跑掉。走: 跑。(15)夫以家人豢狗——把野狗当作自家人来养。夫: 发语词。豢(huan): 喂养。(16)几何不败也——哪有不失败的呢。

赏析 本文作者邓牧,因为慨叹知音难遇,把自己的诗文集题名为《伯牙琴》。集子中的《二戒》,包含两篇互为姊妹篇的短文,写了两桩值得警惕,让人们引为鉴戒的事情,本文即是其中之一。文章仿效柳宗元寓言体杂文《三戒》的手法,寄深刻的含意于虚构的故事之中。我们寻绎其意旨所在,须联系作者的思想及其所处时代的情况,知人论世,据以衡文,才能领悟其深文讥刺的弦外之音。

邓牧三十三岁时,宋亡于元,这是他一生中所遭遇的最重大的变故。这位以“异端” 自居,大胆抨击封建专制,又坚决反对民族侵略和压迫,具有民族气节的思想家,心怀深切的忧愤,为了总结宋朝亡国的教训,写下了《越人遇狗》这篇刺世妙文。文中的情节很简单:一个糊涂的越地人,轻信一条野狗共猎平分的诺言,便引狗入室,待如上宾;但所获猎物都被野狗独吞,当糊涂的主人试图改变这种情况时,结果被狗咬死。显然,这里的“越人”,是用来影射偏安江南的南宋小朝廷的; 而狡诈凶残的恶狗,则是蒙古贵族的化身。宋、金对峙时期,腐败的南宋王朝不思奋发图强,矢志抗金,而是希图借重蒙古的兵力打败金人,以求自己的苟安。蒙古贵族将计就计,先施展“远交近攻”伎俩,约宋共同灭金,并许诺成功后以黄河以南之地归宋。待到金朝灭亡,蒙兵盘踞中原之后,便大举挥师南下,灭亡了南宋王朝。这惨痛的亡国教训,作者处在残暴的统治之下,不能径情直遂地说出,于是以其智慧的笔墨,通过越人和狗的故事,作了曲折而恰切的反映。文章最后写道: “夫以家人豢狗,而与狗争食,几何不败也! ”简炼而精警的评论,一语破的。作者以带有狼性的野狗为喻,提醒人们要充分认识侵略者的本性,决不可引狼入室,倚为臂助,骄之纵之,以致反受其害。可见,这篇披着故事外衣的讽刺小品,蕴含着对重大社会政治问题的深刻检讨和批判。它写作上的特点,突出表现在主题的重大性和尖锐性上。在这方面,比之柳宗元的《三戒》,可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用极简练的文字,把文章写得既生动又富于层次和波澜,也是本文写作上的一个特点。全文只用了一百一十个字,先写狗“下首摇尾”,谎言骗人,写出其媚态可掬,信誓旦旦;次写越人“喜”引狗归,盛礼相待,表现其轻信受骗,昏聩糊涂;再写狗日益傲慢,得兽“尽啖”,写出其前恭后倨,本性贪婪;最后写狗咬啮越人,断其“领足”,写出其凶相毕露,恣睢暴戾。一篇百字短文,竟写得如此腾挪跌宕,生动形象,很可见出作者驱遣语言的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