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何律》|出典|释义|例句
【出典】《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释义】汉初由萧何根据秦朝的法律,取其附合当时的情况,制定了汉代法律共九章。文学作品中常以“萧何律”喻指国家的典制律令。
【例句】①俺孩儿犯着徒流绞斩萧何律,枉读了恭俭温良孔圣书。(关汉卿杂剧《包待制三勘蝴蝶梦》第二折[隔尾])意为犯法。萧何律喻指国家法律。②你犯了萧何律难宽纵,便自有蒯通谋,怎救解,你死也休捱。(佚名杂剧《包待制陈州粜米》第四折[得胜令])包待制说杨金吾犯法难恕。③不思昔日萧何律,且效当年盗跖能。(施惠《幽闺记》第九出《绿林寄迹》)草寇道白,谓山中盗贼不顾国家法律,占山为寇。④便萧曹律令不曾习,有档案分令吏支持。(高文秀杂剧《好酒赵元遇上皇》第三折[耍孩儿])赵元突然当了东京府尹,却愁自己不懂国家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