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民出版社请人从我过去作品中,挑选出部分我用湘西家乡人事景物风俗习惯为题材写成的散文和小说, 准备分别印两个集子,希望我在书前说几句话。寄来两份草目,搁置案头已多日, 实在不知从何说起。因为这些作品,绝大部分产生于四五十年前;而我和文学方面隔绝,也已经30多年了。经过10年浩劫灾难性狂风暴雨, 一些对革命、对国家人民有过极大贡献的有用人才, 一些我40年来的同行同事朋友,很多人在倏忽而来的风暴中死去。我在这场变动中,居然活下来,现在并且有机会让我这些旧作重新出版, 面对这两份草目, 真不免有隔世之感。
我如何开始写作,我对于文艺的看法以及我的写作态度,在我过去几个集子的序言和题记中已多次谈过, 基本上都谈尽了。通过作品本身,反映得更加清楚明白。我自知是个资质平凡的人,从事文学创作,一半近于偶然。一半是正当生命成熟时, 和当时新的报刊反映的新思潮接触中,激发了我一种追求独立自由的童心和幻想。但我明白搞文学创作不是件容易事,必须把习作年限放长一些, 用“锲而不舍”的精神, 长远从试探中取得经验, 才有可能慢慢得到应有进展。所以前一时期的写作, 只当一般“习作”看待, 在数量上虽不少, 却在被别人否定之前, 自己早已否定了。直到接近30年代, 手中一支笔, 才开始能较有计划用到我较为熟悉的人事上,文字逐渐运用得比较准确自然。叙事抒情虽稍稍见出点新意,但距离我希望达到的目标还很远很远。
我的作品稍稍异于同时代作家处, 在一开始写作时,取材的侧重在写我的家乡,我生于斯长于斯的一条延长千里水路的沅水流域。对沅水和它的5个支流、10多个县分的城镇及几百大小水码头给我留下人事哀乐、景物印象,想试试作综合处理,看是不是能产生点散文诗的效果。30年代, 我又有机会两次回到我家乡那片土地上, 后一次且在我少年时代第一次离家停留处沅陵住下三四个月。人事接触多一些, 并较深明白家乡的变化和不少问题, 因就我熟悉热爱的故乡种种见闻, 写了一组散文,题名为《湘西》。当时抗日战争正在发展中,南京业已沦陷,战事正向长江中部武汉逼近,湘西成了军事后方,许多公私机关和大批逃难人民正向沅水流域迁移。我受了一位老革命家的启发,深深感到必须加强团结,巩固后方安定, 方不至于影响整个局面。有关苗民问题, 负责当局更必须重新考虑,应当有个新认识,纠正过去把集中在凤凰、乾城(今吉首)、永绥(今花垣)三县的苗族同胞当成被征服者的错误看法。必须把湘西当成中国的湘西, 才不至于出问题。至于湘西人民,也应当有一种新的认识, 充满热情勇气,怀着信心自重, 才可望支持抗战到底, 为将来当家作主建设国家做准备。只有这样, 才可望改变社会面貌。这些意见, 当时说来,还近于荒唐的希望。可是,抗战结束不多几年,从全国解放开始,湘西逐渐在前进在改变。湘西土家族和苗族已成立了联合自治州。过去绝大部分人是文盲, 目前自治州已有了吉首大学, 副校长及部分教师已由苗族担当。前后对照看看,起了多大变化!
近年来我的某些作品,被一些好意的国内外读者,给以重新认识和评价, 其实都近于过誉。由我自己说来,我所有作品, 都还只能说是一个开端,远远没有达到我的目标。主要期望,还应分寄托在那些久经锻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新中国新时代作家身上。事实证明,许许多多这样优秀的中青年作家正在不断涌现出来,他们必将写出更多扎扎实实的好作品。至于我这两本习作,能看做探路打前站的哨兵纪录, 对家乡同好起点参考作用,就足够了。
1981年6月1日于北京
(《沈从文散文选》, 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1年11月版。)
赏析 80年代初,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界兴起了重评现代作家的新兴趣。从而还掀起过重写文学史的争论。这是思想解放运动在文化界带来的可喜现象。重评沈从文就是人们所瞩目的话题。因此湖南人民出版社策划出版了由湘潭大学中文系编辑的两本书: 《沈从文散文选》(1981.11)、《沈从文小说选》(1982.12),在研究界产生了很大影响。今天读沈从文这篇“题记”,能唤起我们许多历史的联想。
“题记”开头比较平淡地讲了刚刚过去的恶梦,许多有用人才、同行、同事、朋友在倏忽而来的风暴中死去。他的平淡,一来因为实际上他的伤痛心情是无法在这样一篇短文中说尽的,二来,沈从文的文章风格一向如此。他善于通过引而不发、含蓄蕴藉的语言表达热烈、激愤的情绪。这里他实际上是在介绍这两本书诞生的文化背景。
以下是简述自己文学创作(不仅仅是散文作品)的历程:从开始为“追求独立自由”而创作,到早期的“习作”,再到锲而不舍地追求,再到题材集中“较为熟悉的人事”, “文字逐渐运用得比较准确自然”,叙事抒情见出点新意。这正是沈从文的文学探索过程。对于有志于文学创作的人不能不思考他的经验。
以下是简单叙述他的散文创作的题材、散文诗的追求,也说明他通过散文也想表达苗民希望摆脱民族歧视,呼唤平等的心声。这一点写作目的如果不交代清楚,不一定被大家发现,因此有特别加以说明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