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涉调]哨遍高祖还乡》
睢景臣
社长排门告示: 但有的差使无推故。这差使不寻俗。一壁厢纳草除根,一边又要差夫,索应付。又言是车驾,都说是銮舆,今日还乡故。王乡老执定瓦台盘,赵忙郎抱着酒葫芦。新刷来的头巾,恰糨来的绸衫,畅好是妆幺大户。
[耍孩儿] 瞎王留引定火乔男女,胡踢蹬吹笛擂鼓。见一颩人马到庄门, 劈头里几面旗舒: 一面旗白胡阑套住个迎霜兔,一面旗红曲连打着个毕月乌,一面旗鸡学舞,一面旗狗生双翅,一面旗蛇缠葫芦。
[五煞] 红漆了叉,银铮了斧,甜瓜苦瓜黄金镀。明晃晃马镫枪尖上挑, 白雪雪鹅毛扇上铺。 这几个乔人物,拿着些不曾见的器仗,穿着些大作怪衣服。
[四煞] 辕条上都是马,套顶上不见驴。黄罗伞柄天生曲。车前八个天曹判,车后若干递送夫。更几个多娇女,一般穿着,一样妆梳。
[三煞] 那大汉下的车,众人施礼数。那大汉觑得人如无物。众乡老展脚舒腰拜,那大汉挪身着手扶。猛可里抬头觑,觑多时认得熟,险气破我胸脯。
[二煞] 你须身姓刘,你妻须姓吕。把你两家儿根脚从头数。你本身做亭长,耽几盏酒。你丈人教村学,读几卷书。曾在俺庄东住,也曾与我喂牛切草,拽坝扶锄。
[一煞] 春采了桑,冬借了俺粟,零支了米麦无重数。换田契强称了麻三秤,还酒债偷量了豆几斛。有甚胡突处? 明标着册历,现放着文书。
[尾] 少我的钱,差发内旋拨还; 欠我的粟,税粮中私准除。只道刘三,谁肯把你揪捽住? 白什么改了姓、更了名,唤做汉高祖?
“汉高祖” 刘邦在做皇帝后的第十二年十月回到故乡沛县,豁免了沛县的赋税,教沛中儿童一百二十人唱他的 《大风歌》,设宴款待“父老子弟”,“道故旧为笑乐”。临行,故乡人再三挽留,又倾城出送,简直是恋恋不舍。(《史记·高祖本纪》)
刘邦的时代距元朝已经很遥远,可是元曲家们却一度兴起“高祖还乡”创作热。据钟嗣成《录鬼簿》记载: 白朴写过《高祖还庄》杂剧,张国宾写过《高祖还乡》杂剧; 睢景臣与扬州的许多作家又同时撰写《高祖还乡》套数。这现象,大约与元朝皇帝每年要回一次上都有关。其他人的同题作品都没有流传下来。睢景臣的这一篇,如果与《史记》的有关叙述相对照,就看出它换了一个全新的角度,写出了截然不同的情景。钟嗣成称赞它“制作新奇,诸公者皆出其下”,并非偶然。
这篇作品的“新奇”之处首先在于选择了一位村民作为叙述人,事件发展的全过程,都是他亲眼看见的,亲口说出的。这就是角度新。正由于采取了这样的角度,才便于对迎驾的队伍、皇帝的仪仗和扈从、乃至皇帝本人,真实而自然地进行嘲弄、讽刺和鞭挞。
一开头,那位村民便以第一人称出现,按照他自己的理解讲述他见到的一切。先讲村社中的头面人物准备接驾和如何接驾。对于这些人物,他当然知根知底,因而讲社长摊派差使,比平时更横蛮无理;讲王乡老、赵忙郎执盘拿酒,打扮得像 “妆幺大户” (装模作样,以充大户); 讲王留带领的乐队,则用 “瞎”、“乔男女”、“胡踢蹬” 之类的贬词来形容。关于仪仗队的介绍尤其精彩。他把那些神圣不可侵犯的月旗 (房宿旗)、日旗 (毕宿旗)、凤凰旗、飞虎旗、蟠龙旗,以及红叉、 钺斧、 金瓜锤、 朝天镫、 雉扇等等, 统统按农村中常见的事物和农民们惯用的语言加以描绘,既形象生动,又滑稽可笑。
仪仗队过去了,接踵而来的是皇帝的车驾和车前“导驾官” 及车后的侍从、嫔妃、宫娥。那位村民也弄不清他们的身份,便按照他的理解称之为 “天曹判” (天上的判官)、“递送夫” 和 “多娇女”。
皇帝下车了! 那位村民不知道那就是君临天下、擅作威福的皇帝,称之为 “那大汉”。众人慌忙向 “那大汉” 跪拜行礼,“那大汉”却十分拿大,“觑得人如无物”。村民细看 “那大汉”,认准那就是他当年熟识的大无赖刘三,险些儿气破了胸脯。
那位村民一开头就以第一人称出现,却省略了 “我”,直到 “气破我胸脯” 一句,才自称 “我” 而直呼刘三为 “你”,面对面地揭他的老底,历数他当年如何不务正业、好酒贪杯、借粟支米、抢麻偷豆,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你如今阔起来了,“少我的钱” 从官差中马上拨还、“欠我的粟” 从税粮中私下扣除,这也是可以的。谁还能把你揪住不放?却为什么平白无故地改姓更名,“唤做汉高祖” 呢?把刘三改成 “汉高祖”,你的 “根脚”还是改不掉的,我仍然认得你。
读完这篇作品,就看出作者由于采取新角度而获得了意想不到的艺术魅力和讽刺效果。试想,如果由作者来叙述,怎么能像村民那样讲说皇帝的仪仗队呢? 他分明知道什么是 “飞虎旗”,怎能把它说成“狗生双翅” 呢? 而由村民来叙述,就把那些最高统治者用以 “明制度,示威等” 的东西说成毫不神秘、并不威风的兔、乌、鸡、狗、蛇、 斧、 甜瓜、 苦瓜和马镫, 从而揭掉笼罩在它们上面的灵光。 如果由作者来叙述,要揭穿皇帝的老底,也不大好措辞。而由一位本来就熟识刘邦的村民来叙述,就可以彻底暴露他的本来面目,让人们知道威风凛凛的皇帝,原来是什么东西。
当然,这种新角度来自作者的新观念。在封建社会中,皇权高于一切,皇帝称为 “天子”,代表上天的意志来统治下民。而效忠皇帝,则被说成臣民们不可违背的天职。睢景臣却蔑视皇权主义,否定忠君思想,把由于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而缺乏文化知识的村民作为正面人物,让他出面来剥掉皇帝的神圣外衣,这是难能可贵的。
这篇作品所写的刘邦是一个艺术典型。作者通过这个艺术典型,讽刺、鞭挞了历朝累代的帝王特别是元朝的皇帝。作品里所写的“社长排门告示”,乃是元代农村出告示的特殊方法。所写的仪仗,也完全根据元代的制度。作者由于异常愤恨元朝皇帝的暴虐统治而孕育了反抗皇权的新观念,于是借历史上“高祖还乡” 的故事而取材于现实生活,写出了这篇脍炙人口的杰作。
全篇语言皆出村民之口,体现了那位村民的生活经验、心理反应和认识水平,既具有强烈的幽默感和讽刺性,又生动、准确,一针见血。例如车驾前的 “导驾官” 队伍,按元代的制度,那是由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翰林学士、中书侍郎、黄门侍郎等达官显宦组成的。这些达官显宦在老百姓面前很威风,但在皇帝身旁,却装出泥塑木雕的模样,毫无表情。村民把他们说成“八个天曹判”,一下子就抓住了最本质的特征,讽刺性多么深刻! 又如“汉高祖”,这是刘邦死后的“庙号”,他活着的时候并没有这种称呼。那位村民当着刘邦的面指斥他改姓“汉”、改名 “高祖”,就惹人发笑。然而从本质上说,号称大汉王朝的 “高祖”,何等堂皇,何等尊贵! 但追根究底,那不就是无赖刘三的另一称叫法吗?当然,作者以“汉高祖”结束全篇,还另有用意。首先,这篇作品的题目是《高祖还乡》,但如果一上来就明写“高祖”,那么一系列嘲笑、讽刺就无法展开。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先写“还乡”而不说破还乡的是谁,迤逦写来,逐渐由“那大汉”过渡到“刘三”,最后以村民痛骂“刘三改姓更名”点出“汉高祖”,真有画龙点睛之妙。其次,按照曲谱,〔般涉调〕〔尾声〕最后一句的声调应该是 “仄仄平平仄平仄”,末三字,最好是“去平上”。而 “汉高祖”三字,正好是“去平上”。作者在结尾的七字句上加了许多 “衬字” 写成 “ (白什么) 改 (了) 姓、更 (了) 名、(唤做) 汉高祖” (加括号的是衬字),声调抑扬抗爽,命意奇警创辟。以此作为点睛之笔,双睛一点,全龙飞动。